一、農村社會結構的變遷與士兵成分
從社會學角度,如果把軍閥集團視作一種社會群體的話,那么士兵(包括下級軍官)就是其中一個面目不同和被動的亞群,他們對整個群體的目標麻木不仁,可又身為實現(xiàn)這種目標的主要工具,他們與大群體的聯(lián)系是松散的,可是將他們束縛在軍閥戰(zhàn)車上的力量卻有他們自身情愿的成分,士兵群的精神面貌和思想素質不知不覺地制約著軍閥上層的維系方式和統(tǒng)治思想,因此,對施政受體的適應,成為軍閥政治中教化欺騙的主要表征。
西方資本主義的全面入侵與國內封建勢力的剝削壓榨,造成了中國農村的普遍破產。軍閥割據,累年內戰(zhàn),兵、匪禍聯(lián)結,天、人災相繼,更加劇了農村破產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農村的社會結構出現(xiàn)了畸形的病變。
首先,農村的生產與生活結構出現(xiàn)了變化。隨著西方資本主義侵略的深化,中國農村傳統(tǒng)的自然經濟的解體逐年加劇,農業(yè)生產日甚一日地被拖入殖民化的商品經濟軌道,農民愈來愈多地從事世界資本主義市場原料的棉、麻、絲、桐油、大豆等項產品的生產。僅棉花一項,據20世紀30年代的15省100縣的調查,從1904~1909年到1924~1929年這20年間,棉田的比重由11%上升為18%,而棉田的商品率在1921~1925年間達到平均31%的水平。農村生活的商品化程度也隨之提高,據1921~1925年全國7省17處調查,農村家庭的全部生活資料約有1/3是購買的,全部農產品約有一半是出賣的華北地區(qū)這一比重偏低(購買占27%,出賣占44%),華東地區(qū)偏高(購買占42%,出賣占63%)。農村生產與生活,對市場,尤其是國際市場的依賴程度如此之高,傳統(tǒng)的市場網絡,直接與國際市場銜接。中國農民在殖民性的商品經濟模式里,深受國際資本與國內中間商及封建勢力的多重盤剝,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足以使他們破產失業(yè),流離失所。
其次,農村的階級結構也發(fā)生了變化。商品化的結果,不僅沒有導致財富的增加,卻造成了農村普遍的貧困化。據1934年全國14個地區(qū)的調查,農家平均年收入超過最低生活線的只有三個地區(qū),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農戶欠債,農村貧困化的直接后果就是自耕農的數量急劇減少,佃農和雇農增加,土地迅速向少數人手中轉移,農村中的中等富裕戶也大有減少的趨勢。浙江鄞縣1927年農村自耕農、地主、佃農、雇農之比為1∶2∶7∶10,同年安徽合肥農村的階級結構,大地主占,小地主17%,自耕農,佃農70%,雇農12%。四川北部,自耕農在1913年為15%,1926年下降為10%,佃農同期由28%上升為38%。農村地主階級自身結構也有所變化,與軍閥有關的帶槍地主興盛起來,取代文人型的“紳士”成為農村的實際統(tǒng)治者,舊文人地主或者開始武化或者沒落。四川由軍閥、團閥和高利貸者構成的新地主,雖然人數上與舊地主相差無幾,但卻占有87%以上的耕地,而舊地主所占耕地的比重超不過10%。這些新地主,有的是軍閥的代理人及其親族,有的則是“在地方上辦團防,帶三五十條雜色槍支,參加過幾回小內戰(zhàn),于是成為軍官,到后來又在大小兼并情形中被消滅,或被脅裹出去,軍隊一散,撈一把不義之財回家來納福,在鄉(xiāng)里稱支隊長、司令官,于同族包庇點小案件,調排調排人事,成為當地土豪的”暴發(fā)戶。
最后,作為以上兩種結構變化的結果,農村的人口構成也產生了變化,帶槍地主勢力的膨脹,增加了農村的武裝化因素,依賴這些武化豪紳為生的浮食人口明顯增加,以團丁、保丁、打手、護院等名目存在,借防匪與自衛(wèi)的名義,行橫暴鄉(xiāng)里之實。有人曾不無調侃地指出:四川有“四大勢力”,破產者與失業(yè)者、仰仗軍閥鼻息以求一官半職的“知識分子”、團防與軍隊,最后是癮君子與算命先生。四川如此,全國農村也類似。農村中流亡半流亡人口逐年增加,河南葉縣54村的流亡人數,1922年為2301人,1928年為5431人,1929年為6651人;1928年南召、夏邑等縣的流亡人數竟占該地區(qū)總人口的20%~24%。又從上海人口的增加來看,從1910年到1930年,20年間從49萬增至672萬,凈增12.7倍有余,間接反映出農村流亡人口的增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