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按揭買房在上海很流行,首付最低30%,最高不超過50%。當然上海的房價也很高,一所普通的石庫門房子,不帶車庫賣5萬塊大洋,帶車庫和小花園的話賣8萬塊大洋。當時大學畢業(yè)生進公司當職員,或去政府做公務員,月薪100塊以下,不吃不喝連續(xù)攢上十幾年,才能掙夠首付,而前提還是房價不能漲得太快。
但奇怪的是,能付起首付的家庭也不一定買房。徐志摩跟陸小曼婚后在上海定居,一直租房住。當時徐在三所大學教書,月薪高達600塊大洋,攢上幾年,都夠給一所花園洋房交首付了,可他就是不攢。在上海租別墅、雇女傭、叫堂會、開party,陸小曼還抽大煙,始終都不去買房子。
魯迅跟許廣平在上海定居了好多年,也是一直租房。魯迅每月進賬500塊大洋是不成問題的,可是直到他去世仍然在租房。他們兩口比徐志摩夫婦儉省,可惜省出來的錢買了書、辦了展覽、接濟了青年,所以他們到頭來也是付不起首付。
總的來說,那時人的心理跟咱們現(xiàn)代人差不多,都相信買房比租房有面子,住自己的房子比住人家的房子要自由,都承認按揭買房是迫使自己努力工作和省吃儉用的有效辦法。但是那時人對擁有一套住房的渴望遠遠沒有現(xiàn)代人強烈。
民國有大批的高官也租房:段祺瑞下野以后一直租房;蔡元培回國以后一直租房;北洋軍閥時期的海軍上將薩鎮(zhèn)冰就任期間一直租房;冰心的爸爸、海軍部次長謝葆璋在北京租房租了十幾年,后來去上海定居,仍然是租房子……有這些租房的大腕罩著,魯迅和徐志摩當然可以不攢錢湊首付,即使媳婦抱怨,他們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那么大的官兒都在租房住,咱憑什么買房啊!(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