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yǎng)老”經歷10年,在爭議聲中終于正式上升到國家戰(zhàn)略層面。
國務院日前公布《關于加快發(fā)展養(yǎng)老服務業(yè)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yǎng)老保險”試點,即“以房養(yǎng)老”。這是10年前國務院領導人批示研究這項保險服務之后,第一次由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提出要求,由此再度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贊成者和反對者,不一而足。
那么,到底什么是“反向抵押養(yǎng)老保險”?它能夠在中國實行嗎?將對完善我國養(yǎng)老保障制度起到什么作用?如何能讓它真正造福我國老齡人群?9月17日,《中國經濟周刊》專訪了最早提出在中國引進這個保險產品的建議者、中國房地產開發(fā)集團理事長孟曉蘇,為這一養(yǎng)老保障產品解疑釋惑。
200萬元房屋參保,
每月大約可得1萬元
《中國經濟周刊》:最近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yǎng)老保險試點”。據您了解,這種保險對于投保的老年居民到底有什么好處?
孟曉蘇:這種保險對于投保老年居民的好處很明顯:首先,它可以使老年居民在人生收入的低谷期開啟“房產金庫”,將積蓄在房產上的財富分期支用,有效補償老年生活。
其次,它可以有效解除老年人對生活沒有保障的擔心,放心大膽地花錢消費,心情愉快延長生命,而且活多久保險公司就會供養(yǎng)多久。
第三,可以讓老年人增強生活自信,保持社會尊重。老年人最怕的是失去體面和尊嚴,可是退休后到處要看人臉色,更怕“久病床前無孝子”,參保后老人今后就有持續(xù)穩(wěn)定的收入,甚至還可以拿錢接濟子女親友,可保持子女與社會的長期尊重。
第四,可以保護弱勢群體,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這種產品會更受中等收入者青睞,因為只有房并缺錢的老人才更愿意抵押房產養(yǎng)老。這樣就保證了社會弱勢群體的生活安定,也就保障了社會穩(wěn)定。
第五,實行遺產稅后, 可以依法避稅。我國遲早會實行遺產稅。但這套房屋的價值在老人生前已年復一年被領光,產權已逐步或一次過戶到保險公司了。如果我國今后開征遺產稅,這一險種當然可以為這套參保房產依法避稅。
《中國經濟周刊》:老人以房入保能夠得到多少錢呢?
孟曉蘇:因房產價值不同、老人需要不同、抵押方式不同,這種保險產品的月收益也不同。這里僅根據國外標準的“抵押式以房養(yǎng)老”計算:如果老人以評估價值500萬元的房屋參保,每月大約可得到2.6萬元;如果老人以評估價值200萬元的房屋參保,每月大約可得到1萬元。
應當說明,一旦投保人與壽險公司訂立了有效合同并開始執(zhí)行,那么不管投保人的實際壽命為多長,保險公司一律要按月付款;同理,不管投保人的實際壽命為多短,一律應由保險公司收回房產,進行銷售或拍賣。如果房屋實際增值較大,保險公司還可以將增值多出的部分返給其家人。
試點條件已經成熟
《中國經濟周刊》:據悉,早在2003年3月,您就將“建立反向抵押貸款的壽險服務”建議報送給剛剛上任的溫家寶總理,他當天批示給相關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同年8月有關部門將會簽的《關于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有關問題的報告》上報國務院。這件事備受決策層關注,卻為何被擱置了10年?
孟曉蘇:被擱置的原因是當時還沒有物權法,主管部門人員擔心抵押房產缺乏法律保障,包括擔心70年土地到期國家不給延續(xù);當時居民持有第二套房不普遍,加上受“房價會跌”傳言影響,有關人員擔心房價下跌加大保險公司風險;還有擔心老年人都愿把房屋傳給子女而不愿參加這種養(yǎng)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