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獲悉,2013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中央補助資金預算指標已提前下達,各地要嚴格按照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shù)20%的比例評選、申報,不得突破規(guī)定比例發(fā)放,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1500元。
據(jù)介紹,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fā)放范圍覆蓋我省按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資助對象為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辦學,其招收的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學生,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fā)放,由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要為每位受助學生分別辦理銀行儲蓄卡,直接將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市、縣或學校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鄭州晚報記者 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