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院士造假門”事件當事人王正敏院士終于露面。在1月3日下午復旦大學召開的情況通報會上,王院士和復旦大學學術規(guī)范委員會的負責人一起面見媒體,回應質疑。(據(jù)1月4日《光明日報》)
此前中央電視臺在多檔深度新聞節(jié)目中報道了這一事件,對王正敏申報院士的材料有無作假、人工耳蝸是否克隆以及技術是否成熟等均提出了質疑,且披露了記者調查的“事件真相”。遺憾的是,最該發(fā)言的王院士本人和復旦大學方面沒在報道中閃面。我想這應該不是央視的疏忽。而央視報道后,復旦大學匆匆登場的通報會,既有“滅火”的可能,也不乏唱對臺戲的意思。
似乎看得出,王院士和復旦大學方面在極力避免與舉報者正面接觸,或者說沖突。通報會前一個耐人尋味的小插曲就能說明這一點。媒體報道說,通報會原定下午一點半召開,不料舉報人“不請自來”,最后臨時轉場,直到下午兩點半才正式開始。這個插曲耐人尋味之處還在于,作為“法官”的學術規(guī)范委員會竟然可以和“嫌疑人”一起和美地攜手登臺,卻對舉報者避之唯恐不及。僅僅是因為擔心場面失控嗎?這個細節(jié)何嘗不是當下“學術反腐”生態(tài)的投影。
這個事件從網絡舉報到媒體輪番報道,再到當事人登臺回應,似乎該有一個結果,真相應該大白于天下了。事實上,央視報道的所謂“事件真相”,因為缺乏對質而迷霧重重,一句“真是這樣嗎”的疑問就足以吊起人們的胃口。而王院士和復旦大學方面的回應,也因為缺乏客觀的自證材料和有說服力的邏輯而難平質疑。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目前看來,仍是一團迷霧。
對于一樁“學術案件”,媒體實際上很難給出所謂真相,真相有賴于學術共同體的評判和相關機構的調查。復旦大學學術規(guī)范委員會曾于去年8月19日發(fā)布的一份調查報告稱,王正敏的確存在學術論文“一稿多投”、任意編制實驗結果、一圖多用等問題,屬于學術不規(guī)范;在未取得國外著作版權的同意下,對其原著圖片采取重新描畫的做法,使用了大量插圖,且未注明出處,“不符合國際公認的學術規(guī)范”。而這份報告未產生任何效力,且舉報人和被舉報人均不服,也就無所謂真相了。
據(jù)說復旦大學學術委員會又啟動了復查,看來其對自己之前的報告也缺乏自信。的確,讓復旦大學在這個事件中做“鐵面包公”查自己的人,何其難。事涉本校的學術權威和學術聲譽,誰能毫無私心地當當正正一刀下去!那么,復查更是令人糾結的事了,要做出“原被告”都服的“判決”,就意味著可能推翻此前的結論,這更難為情。
學術問題本身或可爭論,但有無篡改、偽造、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問題,不該有灰色地帶,一是一二是二,不難分辨。關鍵在于調查者是否出于維護學術尊嚴的公心。而讓當事人所在機構“自查自糾”,學術共同體和院士管理機構卻做起“老好人”、“隱形人”,怎么可能有客觀的、令人信服的真相!
過往的很多學術案件最終成了“斷頭案”,細究起來概由于此。當“第三方”缺席,學術機構對程序正義和科學真諦缺乏敬畏之心和捍衛(wèi)的勇氣時,當然難免“葫蘆僧亂判葫蘆案”。反過來,這何嘗不是對真相的遮蔽和對不端者的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