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因擅自使用《中國大百科全書》電子版的內容,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決侵權,賠償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經濟損失52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蘋果公司認為判決賠償數額過高,已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國大百科全書公司訴稱,2010年10月,公司發(fā)現在蘋果電子商貿公司經營的網站上下載并安裝iTunes軟件后,即可通過該軟件訪問被告蘋果公司經營的蘋果在線商店(App Store)并購買和下載含有原告擁有著作權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大量內容的應用程序用以在蘋果公司的iPad和iPhone產品上閱讀《中國大百科全書》的大量內容。中國大百科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總計53.52萬元。
蘋果公司則認為,原告并不完全享有對大百科全書的著作權,該書的編委會也是著作權人之一。此外,蘋果在線商店的經營者應為盧森堡公司,與蘋果公司無關。
市二中院審理后認為,被告蘋果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亦未支付費用,自行開發(fā)并在“APP STORE”上提供涉案應用程序的付費下載服務,侵害了大百科全書公司依法對《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據悉,蘋果公司上訴狀的內容很長,但主要理由為,該公司并非iTunes軟件實際經營者,而只是一個技術提供者。此外,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太高。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