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塞爾10月16日電歐盟成員國交通運輸部長15日同意,對行駛在歐盟公路上的重型卡車收取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費。
根據(jù)歐盟成員國交通運輸部長當天在月度例會上作出的決定,歐盟境內的重型卡車將不僅要繳納道路使用費,而且要為自身所造成的空氣和噪音污染額外付費。
歐盟成員國可自主決定何時開始收取上述污染費,在費率設立上靈活處理,還可按照每天不同時段按不同額度收費,以避免重型卡車在交通高峰時段上路,減少因重型卡車造成的道路擁堵。
歐盟委員會負責交通運輸事務的副主席卡拉斯說,上述決定朝著正確方向邁出了重要一步,不同運輸方式應當承擔不同代價,以反映它們給社會和納稅人造成的損失。
當天作出的新決定旨在修訂歐盟1999年通過的對重型卡車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的指令,修訂后的指令適用于歐盟境內全長約3萬公里的收費高速路段。
目前,歐盟成員國對重型卡車收取的道路使用費在每公里15到25歐分。收取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費后,一輛重型卡車須為每公里行駛多付3到4歐分。
按相關規(guī)定,上述收費決定還有待歐洲議會批準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