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首爾1月25日電(記者李翔華 姬新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晚再次駁回檢察機關對被停職總統(tǒng)尹錫悅的拘留期限延長申請。
韓國檢察廳緊急戒嚴特別調查本部檢察長樸世鉉當晚表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不允許延長拘留期限,理由與24日回復中給出的理由相似。
韓國檢察機關23日從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接手尹錫悅涉嫌“發(fā)動內亂、濫用職權”案后,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將尹錫悅的拘留期限延長至2月6日,以便展開后續(xù)調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晚回復檢察機關稱,作為公調處移交的案件,檢察機關沒有理由繼續(xù)調查,不同意延長拘留期限。
檢察機關25日凌晨再次提出延長申請,認為檢察機關對公調處移交的案件有補充調查權,因此再次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延長對尹錫悅的拘留期限。
公調處17日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對尹錫悅的拘留令,該法院19日凌晨予以批準。據(jù)報道,公調處和檢察機關對尹錫悅的拘留期限存在不同解讀。公調處認為,扣除逮捕適當性審查等日程后,拘留期限將于28日到期。但檢察機關認為,拘留期限將更早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