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
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規(guī)定,拒絕載客或者中途終止客運服務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在營運資格證件上作違章記錄,并可暫扣營運資格證件1個月至3個月;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運資格證件。
■支招
提高出租車運營服務價格;載多人的時候,出租車可以在早晚高峰時段使用公交車道。
——的哥司機李師傅
出租車業(yè)的特許經營權及其利益分配是行業(yè)的核心,在這個過程中,管制與市場自發(fā)力量之間一直在抗衡。只有打破壟斷,讓更多的車進入這個市場展開競爭,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打車難”問題。——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教授王軍
將的士進行分區(qū)管理,就如香港般把計程車分為市區(qū)車、新界車、大嶼山車三種,該種計程車只可在限定的范圍行走(當然有關范圍可以部分重疊),以更精確地分配各區(qū)的計程車數量。——學者陳振寧
在城市中設置無數個出租車待客點,或為旅館門口,或為某空地,或為公交車站前幾十米處,均設置明顯標志。出租車不準空車行駛尋客。一個乘客下車后,的哥必須盡快就近在待客點停車排隊。在這種規(guī)章下,乘客也將養(yǎng)成新的打車習慣。——中國著名社會學專家鄭也夫(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