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緘默數年后,騰訊再度發(fā)起針對“QQ”商標權的爭奪戰(zhàn),直接將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告上了法庭。此前,商評委在奇瑞的申訴下,裁定撤銷騰訊在汽車類用品中注冊的QQ商標。
對此裁定,騰訊顯然不服。早在2001年,騰訊就在通訊服務領域提出了注冊“QQ”商標的申請,后又于2005年在汽車類用品中注冊了該商標。騰訊方面聲稱,“奇瑞一直在搭騰訊的便車,一直在侵犯騰訊公司的合法權益。”
奇瑞卻不這么認為。奇瑞的代理律師表示,騰訊在2001年注冊的是“QQ”圖形商標,而奇瑞已于2003年在汽車領域注冊了“QQ”字母商標,早于騰訊。在其看來,身處通訊服務領域的騰訊,卻要在汽車領域注冊QQ商標,明顯是惡意注冊。
事實上,雙方在“QQ”商標權上的纏斗已達十年之久,期間曾一度和解,騰訊甚至默許奇瑞的QQ廣告登上其網頁。此番再度開戰(zhàn),起因為何?
值得注意的一個背景是,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與車聯網技術的興起,IT行業(yè)正開始向汽車等傳統(tǒng)制造業(yè)滲透,甚至試圖在汽車智能化的進程中,與傳統(tǒng)車企爭奪主控權。而這場汽車領域的“QQ”商標之爭,主角正是IT界的明星騰訊和民族汽車業(yè)的代表奇瑞。
誰在侵權
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騰訊公司起訴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的案件。之前,騰訊曾在汽車領域注冊“QQ”商標,在奇瑞汽車的申訴下,商評委裁定騰訊公司在汽車類用品中注冊QQ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應予以撤銷。
隨后,騰訊不服這一裁定,將商評委告上法庭。身為第三方的奇瑞汽車雖然不是被告,但由于事關自己切身利益,也積極應戰(zhàn),其代理律師還專門帶上一個紅色的QQ汽車模型出庭。
在法庭審理期間,奇瑞汽車的代理律師與騰訊公司的代理律師唇槍舌戰(zhàn)多個回合,就誰應該擁有QQ商標權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奇瑞方面指責騰訊“惡意注冊”,騰訊則反擊奇瑞是搭了騰訊QQ的“順風車”。
騰訊的代理律師稱,商評委的裁定依據屬于斷章取義,《商標法》第31條規(guī)定的是“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但是騰訊公司并不存在“不正當手段”,奇瑞公司也沒有“合法”、“在先”使用。
該代理人稱,早在2001年,騰訊公司就在通訊服務領域申請注冊了“QQ”商標,經過廣泛的宣傳推廣,QQ通訊業(yè)務到2003年已超過2億用戶。在奇瑞汽車使用“QQ”商標前,騰訊的“QQ”商標已經構成馳名商標,所以在各個領域進行保護性注冊。
在奇瑞公司在第12類商品上使用QQ商標之前,騰訊就已經在第12類上注冊了第1962825號“QQ”(藝術體)商標。后來,騰訊申請注冊4665825號QQ商標,僅僅是對此前藝術字體商標的延續(xù)注冊,也是對其享譽全球馳名商標QQ的拓展注冊,完全具有正當性。
該代理人還表示,奇瑞汽車從一開始策劃汽車名稱到后期的推廣宣傳,無一不是依傍早已知名的“QQ”商標和企鵝公仔,這種侵權行為不能產生合法的在先權利,“是奇瑞汽車侵犯了騰訊公司的在先權利,是奇瑞汽車侵權使用了QQ商標。”
不過,奇瑞汽車的代理律師對上述說法并不認同,其聲稱,在汽車類商品中,在騰訊申請注冊4665825號QQ商標之前,奇瑞汽車關聯公司蕪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經在第12類汽車等商品上申請注冊了第3494779號QQ商標,而且騰訊在2001年注冊的商標并非“QQ”字母,而是圖形。奇瑞汽車于2003年在汽車領域注冊了“QQ”字母商標,時間上早于騰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