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北京市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因貪污、受賄被市一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昨天,市地稅局信息系統(tǒng)運營維護中心原主任刁維列又因犯貪污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王紀平的情婦趙耘被判有期徒刑13年。
趙耘曾是王紀平的情婦。檢方指控,趙耘涉嫌兩宗罪,其一是貪污罪,指控內容與對王紀平的指控相同。
此外,趙耘還被控單位行賄罪。檢察機關指控,趙耘于2006年至2009年期間,向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信息系統(tǒng)運營維護中心主任、票證管理中心主任刁維列提出請托,使其公司代理的軟件分別在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多項系統(tǒng)招標中中標。為此,趙耘先后4次給予刁維列共980萬元。
法院認為,趙耘已經構成貪污罪和單位行賄罪。最終,法院鑒于趙耘存在自首情節(jié),而且屬于從犯,因此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以單位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兩罪合并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另外,市地稅局征收管理處原副處長、信息系統(tǒng)運營維護中心原主任、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維列,被控在2002年至2003年1月,接受某公司請托,為該公司所代理的另一公司,在2002年市地稅局稅控裝置產品選型項目中中標,先后收受184萬余元。此外,檢方還指控,刁維列在2006年至2009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趙耘請托,為趙耘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在北京市地稅局發(fā)票系統(tǒng)、IT基礎設施、網絡安全運行維護項目中中標;為與趙耘有關的另外一家公司在稅控收款機、稅控器和金融稅控收款機選型項目中中標提供幫助。為此,刁維列收受了980萬元。
法院認為,刁維列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且不認罪,因而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