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居住在周至縣上村鎮(zhèn)的興平市人都說,由于沒有及時登記戶籍,李劍在當(dāng)?shù)刈x完小學(xué)后,便輟學(xué)回家,而今年15歲的李春、7歲的李燕,沒有讀過書,現(xiàn)在整日在村子附近游蕩。
村民張女士說,按照老一輩人的活法,如果李杰夫婦能勤勞、節(jié)儉一點,日子也不會過得如此慘淡,也就不會引發(fā)“老父錘殺親兒”的悲劇了。
◎編后父親錘殺愛子到底是誰的錯?
普天之下,哪個做父母的愿意親手殺死自己的孩子,哪個做孩子的又愿意打罵自己的父母呢?其實誰都不愿意。
試問,這起事件中,究竟是誰錯了?父母還是孩子?
“家中18畝地”,“孩子小時候也很乖”,為何孩子還會嫌棄家里窮,嫌棄父母沒本事呢?
誠然,父母是有一定的過錯的。試想,如果父母勤勞一點把那18畝田地給經(jīng)營好了,李家還會是那樣破爛不堪,家不成家嗎?如果做孩子的能夠體諒父母然后努力一點,爭氣一點,找份工作好好賺錢,孝順父母,或許也不會有這個慘劇發(fā)生。
喪失了理性的親情,淪為互相傷害和仇恨,但無論如何,貧窮都不應(yīng)成為罪惡的借口,不管是對兒子還是父母。
貧窮不僅僅是父母的錯,也與這個社會有關(guān)。李家的悲劇并非唯一的,或許只是一個典型而已。
面對這樣一個被邊緣化的家庭,我們不應(yīng)該作為一個看客,我們需要反思,更需要伸出援助之手,因為避免“李家”式悲劇,是一種社會責(zé)任。(華商網(wǎng)-今日咸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