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靖縣檢察院以搶劫罪,對王某、胡某、張某批準逮捕。
王某、張某、胡某來自安徽、四川,同在南靖一建筑工地打工。30歲的王某是個包工頭,月收入一兩萬元,張某雖然才16歲,但跟著王某做裝修工作,月薪也有七八千元,胡某是安裝電梯的工人,月收入也有萬元。3人白天一起干活,晚上常常一起喝酒,常聊起夜總會、KTV等娛樂場所,雖心動不已但又覺得掙錢太辛苦。10月2日晚,3人商量后,帶著一把砍刀共騎一輛摩托車,到山城鎮(zhèn)環(huán)城路尋找目標。當晚,他們連續(xù)搶劫一男一女共800余元后,到夜總會喝酒至次日凌晨,返回途中又搶了一名男子300元。10月3日晚,3人再次作案,搶走兩名婦女的金項鏈。10月6日晚,3人在尋找目標時落網(wǎng)。(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