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wǎng)
本報商丘訊甘肅男子喬某在河南寧陵嫖娼,事后他對只有16歲的失足女張花(化名)心生憐憫,便以其男友身份到公安機關(guān)報警求助,讓民警助其回家,結(jié)果謊言被民警識破。
8月2日,記者從寧陵縣公安局了解到,老鴇馬某已被刑事拘留,張花屬于未成年人,是首次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決定不予執(zhí)行。目前張花已被民警用專車送回湖北老家。
男子帶失足女到派出所求助被識破
“這是我女友,我倆打工沒掙到錢,求你們把她送回家。”7月30日晚,一名男子帶著“女友”到寧陵縣城關(guān)派出所求助。
據(jù)男子介紹,他姓喬,甘肅人,28歲,其“女友”姓張,16歲,湖北人。值班民警賀風光當時覺得有些納悶。
8月2日,民警賀風光告訴記者:“倆人不僅年齡相差十來歲,而且從相識到談朋友才不過十幾個小時,這剛交上的女朋友,怎么就急著讓她回家呢?”
于是,民警將其二人分開詢問,結(jié)果卻讓民警大吃一驚:原來他們并非戀人,而是系嫖客與失足女的關(guān)系。
隨著警方的進一步詢問,老鴇馬某出現(xiàn)在民警的視線內(nèi),原來,失足女張花是被馬某從杭州騙到寧陵的。
16歲失聯(lián)女孩成了老鴇“獵物”
10天前的一個傍晚,16歲的張花一人獨坐在杭州市一個公園內(nèi)。想著自己被男朋友欺騙感情,又從打工的企業(yè)辭職,有家不能回,目前生活拮據(jù),她不由得流起眼淚。
這一幕,恰好被馬某看到。馬某湊到張花面前搭訕,獲悉張花的窘境后,立馬答應能給她找個“干活不累,能很快致富的工作”,而且馬某許諾給她介紹一個條件好的男朋友。
走投無路的張花,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很快與馬某以姐妹相稱,跟隨馬某乘火車趕到寧陵縣。馬某是民權(quán)縣人,來到寧陵縣后,在一家賓館租了客房,管張花吃住。
其實,馬某給張花找的工作是賣淫。見張花不同意,馬某就對她說:“反正你也不是處女了,家人也不知道,況且這掙錢比較容易。”
每個傍晚,馬某便到廣場、公園、夜市等人流密集處尋找獵物,見到操外地口音的單身男子,就上前搭訕:“給你介紹個女孩,很嫩,包夜300元。”
想利用張花掙大錢的馬某,后來發(fā)現(xiàn)如意算盤打錯了,由于張花較胖,又沒有賣淫經(jīng)歷,生意慘淡。
賺不到錢的馬某,開始對張花打罵。
張花說:“她嫌我吃得多,掙得少,經(jīng)常毆打我。”
警方專車送失足女回到湖北老家
喬某告訴民警,7月29日晚10時許,他一個人在寧陵縣大轉(zhuǎn)盤廣場散步乘涼。自己來寧陵縣20多天了,找工作沒有著落,心里煩悶。突然一個20多歲的女子攔住他說:“我這有姑娘,想玩玩不?”喬某禁不住誘惑,心生邪念,最后以200元一夜的價格成交。
馬某把張花送到喬某的出租屋,約定次日清晨由喬某再把張花送到寧陵縣大轉(zhuǎn)盤廣場交人。隨后,馬某拿了嫖資離開。
和張化在出租屋過夜后,喬某對張花漸生感情,聊天中,喬某得知張花是被馬某騙來被迫賣淫的,還經(jīng)常遭到馬某毆打。她已不想再干下去,回家也沒有路費。
當喬某知道張花才16歲時,突然“想幫她一把”。第二天,喬某沒按馬某說的去做,而是帶著張花到公安機關(guān)報案。
根據(jù)兩人反映的情況,寧陵縣公安局城關(guān)派出所所長孫玉真帶領(lǐng)民警立即到城區(qū)一賓館內(nèi)將馬某擒獲。
經(jīng)訊問,馬某對涉嫌介紹、容留未成年人賣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馬某被刑事拘留,喬某因檢舉他人違法行為有功,又能主動交代自己的違法行為,警方?jīng)Q定對喬某從輕處理,對其治安拘留4天,未做罰款處理。
張花本應被拘留,但因她屬未成年人,且是受害者,故不予執(zhí)行。
8月1日,民警通過多方聯(lián)系,找到了張花的家人。所長孫玉真決定用自己的私車當專車,派兩名男民警和一名女民警,驅(qū)車500多公里,護送張花回湖北隨縣老家,與其爺爺、奶奶團聚。
張花年邁的爺爺稱,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務工,孫女張花跟著他們,小學畢業(yè)后便離家,長時間杳無音信。
“多虧了河南民警的救助!”張花的爺爺說。
喬某稱,對于警方的處罰,他表示接受并感謝:“只要能幫助張花脫離苦海,我愿意接受懲罰。”
原標題:16歲少女被逼賣淫遭老鴇毆打嫖客報警相救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