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肖 云 通訊員 侯衛(wèi)峰)近日,柞水縣公安局石甕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成功處理一起損毀私人財產糾紛。
11月19日,下梁鎮(zhèn)石甕社區(qū)居民張氏兄妹四人同去父親墳墓祭拜時,發(fā)現墳堆中央有—個大坑,墳墓碑石己斷為兩截、墳前水泥拜臺有一大坑和放射狀裂紋,張氏兄妹到處打聽祖墳被破壞的原因,但無人知曉,一時間流言嘲諷之詞四起。石甕派出所接到報案后,所長康春生帶領3名民警快速趕到現場。民警通過現場堪查,走訪摸排,對案情反復分析,排除了由人為原因損毀的可能。民警從現場殘留的一塊約10cm×3cm小石塊入手,圍繞現場周圍一公里范圍內開展搜索、比對,經過一周的細致工作,終于在距現場約300米處的建設工地找到一塊可疑的大石頭,通過與現場殘留的小石塊比對,發(fā)現大石頭的殘缺部分與小石塊完全吻合,經檢測兩塊石頭表面泥土成分和PH值相同,且大石頭表面有挖掘機齒痕。隨后,民警圍繞大石頭的來源進行調查,最終真相大白。
原來,肇事方用挖掘機挖荒山種植牡丹時,不慎致石頭滾落山下,砸壞了張氏兄妹的祖墳,施工工人擔心老板責罰,偷偷將石頭抬走藏匿。民警多次給雙方做思想工作,經過調解最終達成賠償協議,由肇事方賠償張氏兄妹6800元修好祖墳,為此事圓滿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