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科比在1996年被選中時只有17周歲,還沒到18歲的法定成人年齡。結果,科比與湖人的合同是由他的父母代他簽署的,直到1年后他年滿18周歲。
安德魯-拜納姆和其他一些高中直升NBA的球員也遇到過這種狀況。后來NBA修改了規(guī)定,高中生至少要上一年大學才開始選秀,以后就不會再有這種父母代簽合同的事情發(fā)生了。
3.NBA曾一度禁止球員穿喬丹鞋
籃球鞋產業(yè)隨著NBA的國際化而騰飛,如今的NBA不可能禁止某品牌的籃球鞋出現,除非他們的鞋上印有裸女或者詛咒的詞語。
不過,大衛(wèi)-斯特恩在1985年的時候就沒那么開明了,他顯然對喬丹的新鞋不太感冒。只要喬丹穿喬丹鞋出場就要向聯(lián)盟交5000美元的罰金,每次都是。最高興的當然是NIKE了,他們非常樂意替喬丹交罰金。
而結果大家都知道了,喬丹在籃球領域由人變成了神,喬丹鞋的LOGO也成為了籃球鞋領域最易識別的商標。
2.60%的NBA球員將走向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