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天上午,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馬拉多納訴新浪、九城侵權案一審宣判。因不滿自己“被代言”網絡游戲“熱血球球”,馬拉多納狀告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索賠共計2000萬元。
馬拉多納在訴狀中稱,去年6月初,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他們官方網站上,發(fā)布了馬拉多納代言“熱血球球”游戲的報道。同時,在其游戲運營網站開設了“熱血球球”的網絡游戲頻道,聯合運營這個游戲,在游戲頻道及游戲的多個界面使用了馬拉多納肖像及“馬拉多納”的文字。
馬拉多納表示,自己并未代言過“熱血球球”這款網絡游戲,也沒有允許兩被告使用他的姓名和肖像。認為二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2000萬元。
剛剛結束的法庭宣判,最終認定第二被告上海市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第三被告第九城市計算機技術咨詢上海有限公司分別在第九城市官方網站和新浪的官網發(fā)表對馬拉多納的致歉聲明,同時要求兩被告賠償馬拉多納經濟損失300萬人民幣,以及精神損害賠償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