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泰晤士報》刊登了利物浦前主席摩爾斯的長信,呼吁希克斯與吉列特為了球迷的利益賣掉球隊,他在信中還解釋了自己當年出賣球隊的一些細節(jié),下面是相關內容摘要:
收買球隊的最高出價來自泰國人他信
泰國人的報價如此讓人動員,我們不得不加以考慮。當時我們剛請拉法(貝尼特斯)加盟球隊,非常希望能在轉會市場上給他有力的支持。然而不管他們的財富如何驚人,我們始終不想冒然與一個不合適的伙伴發(fā)展關系。
在仔細地考慮了他們的提議后,我們還是撤了出來,完全是為了球隊的利益。諷刺的是,后來球隊卻買給了與之有同樣問題的人,而沒有遭到球迷們同等的抵制。
拒絕泰國人帶來了一些球迷的批評
在一些情況下,球迷們可以對自己不想知道的事實睜眼閉眼。然而我們必須去看清楚我們去直面泰國人的收購不合道德的現(xiàn)實,作出了退出談判的決定并繼續(xù)研究。里克(帕里)說的關于賣掉家族銀器的話被反復引用,用來攻擊我們自己和董事會,但他說得很嚴肅也很真誠。幾年下來,我確實有時會想我們是不是對待整個過程太嚴肅了。是不是絕大多數(shù)球迷都只想要球隊老板,不管他是什么人,只要能買最好的球員就行?就我自己而言,我永遠不會那么想,那么去對待我們自己這家獨特的球會。
2006年末,迪拜國際資本(DIC)險些買下球隊
我們被指責沒有利用好伊斯坦布爾效應,事實上我們與DIC就是直接從2005年捧得歐冠獎杯開始的。當時DIC的人對帕里作了自我介紹,表示他是個利物浦鐵桿,里克馬上就行動起來,提出了我們的條件(投資買球員,新球場),我們后來的一整年都在談判,試圖完成交易。
2006年12月1日我們告訴DIC他是我們的第一所擇,而給他們的限期是12月31日,這樣有兩個原因,首先,拉法就可以充分利用一月轉會窗口,早點結束談判我們就能按期開始建新球場。
不過一些事情發(fā)生(或沒發(fā)生)帶來了憂慮。我們了解到DIC有個七年的退出戰(zhàn)略,此外他們有意舉債3億,用球隊做抵押,最大的難題還是在建新球場的日程上。當時我們的計劃是2009-10賽季前完工,和我們打交道的不少金融機構對此都表示悲觀,但我們想嚴格地按時間表來。因此,2006年12月,我們告訴DIC必須馬上下單訂購修球場的鋼材,大約花費是1200萬鎊。最后期限過去,2007年新年后還是沒有鋼材,我們開始充滿憂慮。
在董事會里這些擔憂不斷積聚,最后導致投票接受了??怂购图刑氐氖召?。這導致了我們和DIC在2007年1月30日對西漢姆的比賽前的一次攤牌
我當時認為我會同意賣給DIC,并且打電話告訴他們董事會傾向于賣給美國人,我需要48小時解決問題。DIC的代表在那場比賽前告訴我,我必須馬上拒絕美國人,不然的話他們就退出談判。我告訴他們我不會被勒索,于是他們撤回了出價。事后看來,考慮到2007年迪拜的金融危機,我們也許是幸運地逃過了一劫。
(本文來源:網(wǎng)易體育 作者:Rach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