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告 訴記者,200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問責情形之一便是“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 劣影響”,而幾年后,無論從任何方面觀察卡馬喬執(zhí)教國足事件,用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定義此事絕不為過。
因此,送走卡馬喬、再次組建國家隊時拒絕此前表現(xiàn)不佳球員,更像是足管中心為掩蓋決策失誤所做的種種努力。然而,中國足球無數失敗的例證表明,足管中心的管理漏洞才是中國足球進步的最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