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嚴曉鋒 張雄偉)山陽縣自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林地和林木權屬不清、矛盾糾紛等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推動了林業(yè)經濟大發(fā)展。近年來,累計新建經濟林15.82萬畝,完成低產林改造22.8萬畝,林業(yè)年產值達2.3億元,農民人均林業(yè)收入575元,比林改前人均增加175元。
2007年7月被確定為全省10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縣后,山陽縣按照“調研試點、摸索經驗、上下聯動、整體推進”林改工作思路,大力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產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的現代林業(yè)產權制度。目前,全縣23個鎮(zhèn)318個村1867個村民小組417.64萬畝集體林地全部明晰了產權,占全縣集體林地總面積的100%,共有166541宗地劃分到82651農戶手中,發(fā)放林權證75926本。林地管護責任得到具體落實,廣大群眾自發(fā)成立護林聯防組織,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全縣森林火災、林業(yè)違法案件分別較林改前下降了47%和31%。林改使群眾投入林業(yè)、發(fā)展林業(yè)、保護林業(yè)的積極性明顯提高,加快了造林綠化步伐,造林綠化面積由2007年的83.77萬畝增加到目前的110.1萬畝,年均增長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