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領導贈送當事雙方的書法作品
洛南兩村民因莊基地糾紛引發(fā)傷害案,當地相關領導設法調解,讓雙方重歸于好。
為莊基地起矛盾,洛南兩村民進而發(fā)生打斗,其中一人受傷后起訴對方。眼看鄰居變成了冤家,洛南縣有關領導托當地一位書畫家寫了一幅字贈送當事雙方,正是這幅字讓劍拔弩張的雙方相互諒解,一場官司化于無形。
洛南縣柏槐二組村民王某和鄰居劉某在修房時因莊基地產生矛盾。2012年5月23日晚,二人發(fā)生口角并動手,王某借著酒勁將劉某下嘴唇咬傷。劉某為治傷花費了1.4萬余元,于是將王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給予14萬元的醫(yī)藥、精神損失賠償。隨后,洛南縣公安局協(xié)調處理該案件,王某承認咬傷劉某,但雙方互不相讓未能達成協(xié)議。8月27日,洛南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王某依法刑事拘留,9月6日經洛南檢察機關批準依法執(zhí)行逮捕。
正當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王某之妻唐某給商洛市委政法委領導寫信說:“劉某、王某兩家長期關系不睦,多次因莊基地發(fā)生矛盾,要求政法委領導給予解決。”隨后,市委政法委指示洛南縣政府想方設法促使雙方當事人和解,妥善處理此事。
在得知此事后,洛南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宇鵬專門召開了公安、城建、城關鎮(zhèn)等部門參加的協(xié)調會,專題研究解決唐某所提出的訴求問題。
為了促使兩家莊基地界矛盾問題的解決,王宇鵬還專門邀請洛南縣書畫家石冬敖先生幫忙化解矛盾。石冬敖得知事情的緣由后有感而發(fā),寫了一幅書法作品:“千里來書只為墻,讓他一墻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這首詩的創(chuàng)作背景是這樣的:古代有兩戶人家為墻起爭執(zhí),其中一戶人家的兒子在京做大官,其父便寫信要兒子出面給地方官“打招呼”。其子深明大義,寫了此詩給父親。其父看到后主動相讓,對方得知后也相讓,一起鄰居間的矛盾得以化解。
在調解中,洛南縣公安局副局長刁建軍受王宇鵬等人委托帶著石冬敖的書法作品到柏槐二組,將作品送給兩戶人家,當事雙方看到后,主動握手言和。王某一次性賠付劉某醫(yī)藥費7.5萬元,莊基地界等5項協(xié)議得以達成,劉某主動放棄了追究鄰居王某輕傷害罪的權利。(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 記者 張紅中 通訊員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