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舞臺劇制作合同糾紛,齊麗英將歌手張咪及北京某設計制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而北京二中院終審駁回張咪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但因張咪一直拒絕返還財物,現法院正強制執(zhí)行拍賣張咪一處房產。
近日,起訴張咪的原告齊麗英及律師孫丕旭稱:自2013年5月法院一審判決——設計公司返還齊某88.3萬余元,張咪就其中的76.6萬余元承擔連帶責任的判決。但法院登報公告三個月,張咪公司無人到庭,缺席審判,2014年5月至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7日內必須返還,后至今日7個月張咪一直拒不返還,現在法院正在強制執(zhí)行階段,拍賣張咪名下一處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