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北京市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了一系列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嚴厲政策,明確要求商業(yè)銀行根據風險狀況,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北京市居民暫停發(fā)放購房貸款,且自政策發(fā)布之日起,同一購房家庭只能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相比4月17日出臺的“國十條”,《通知》中的諸多規(guī)定,其出手之狠準,在歷次樓市調控歷史上十分罕見。這也標志著本輪樓市調控已經進入攻堅期。
南方日報駐京記者胡劍龍
南方日報記者曲廣寧
青島先行
對開發(fā)商加稅
青島市成為全國各大城市的“先行者”,早在4月23日,就第一個出臺了地方版的調控細則———青島“十四條”。
青島市政府發(fā)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進一步加快住房建設的意見》,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要求的信貸政策。在稅收方面,青島要求對房地產企業(yè)開發(fā)的一般商品房的計稅毛利率由現行的15%調至20%;對房地產企業(yè)開發(fā)的非普通住宅(含別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現行的1%調至2%。
青島的通知中也要求,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fā)放購買住房貸款。
北京跟進
三套房不予放行
北京4月30日發(fā)布的《通知》,相比中央的措施,要嚴厲許多。其中,明確提出,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暫定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商業(yè)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fā)放貸款。
另外,通知對與房地產息息相關的金融機構也提出了明確要求?!锻ㄖ芬?guī)定,金融機構和稅務部門可以根據北京市房屋權屬交易系統(tǒng)中個人住房記錄,實施差別化的信貸和稅收政策。
與此同時,北京將大力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進一步推動住房保障向租售并舉轉變。
另外,對于過去異?;鸨耐恋亟灰资袌?《通知》要求確保今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
深圳預備
細則正在研究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4月29日深圳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下設的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召集了開發(fā)商、中介機構、銀行、證券基金研究員等近20人舉行內部研討會,對新政出臺后對市場的影響以及各方的看法進行討論,此外,還對即將出臺的地方細則進行吹風。
昨日記者聯系到參與這次會議的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jiān)王世界,他告訴記者,這一會議就是開發(fā)商、中介、金融機構及研究人員交流和研討的會議,“研究人員說的多,來自政府的相關人員說的很少”,至于有媒體報道的“深圳樓市新政今日出臺以及政策吹風的內容”,王世界表示:“我沒有聽到這些說法”。
截止昨晚8時,深圳市仍沒有出臺有關落實樓市新政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