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12月29日電(胡亦心 沈雁)為提高商家使用“外賣封簽”的意識,保障送餐過程的食品安全,29日,浙江省市場監(jiān)管局正式發(fā)布《餐飲外賣封簽規(guī)范使用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對外賣封簽的定義、功能、材質(zhì)、標識均提出明確要求,并對外賣封簽的具體位置示例說明。
據(jù)悉,“外賣封簽”是指為保障外賣配送環(huán)節(jié)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裝在運送過程中被人為拆啟或意外破壞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裝件。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外賣餐食配送人員隨機性大,發(fā)生過送餐人員手碰到食品、人為拆啟、食物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況,通過封簽,封住了包裝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護了送餐過程的安全。
《指引》指出,餐飲服務提供者將餐飲外賣食品交給配送人員時,應確保外賣封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飲外賣配送人員對未使用外賣封簽、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被破壞的餐飲外賣食品,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在接收餐飲外賣食品時,如發(fā)現(xiàn)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并可以通過照片、視頻等方式留證。
浙江省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外賣在商家、送餐人員、消費者之間傳遞,只有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封簽是否破損是認定各方責任的重要證據(jù),既是對消費者負責,也是對餐飲商戶的一種自我保護?!巴赓u封簽”不僅是一把“安全鎖”,更是促進商家、平臺、消費者多贏的良策。
記者了解到,自明年3月1日起,仍不按標準使用“外賣封簽”的商家將會受到相應處罰。根據(jù)今年9月出臺的《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未使用封簽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2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