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司法拍賣平臺上曾出現(xiàn)一張“青眼白龍”限量游戲金卡,在多輪競拍后被競價至8732萬余元天價,隨后該次拍賣被委托法院叫停。近日,又有一張同樣的“青眼白龍”限量游戲金卡出現(xiàn)在司法拍賣平臺上,相比去年無法鑒定真?zhèn)蔚摹扒嘌郯垺笨ǎ敬螌⒈慌馁u的“青眼白龍”卡擁有官方發(fā)布的證書。據(jù)委托法院發(fā)布的信息顯示,本次被拍賣的卡片原主人為河北省邢臺市的一名農(nóng)民趙某某,因欠錢后未履行3萬元的法律文書義務被法院查封了包括“青眼白龍”卡在內的部分財產(chǎn)進行拍賣。
游戲卡牌法拍被叫停
當時競價超8000萬元
去年6月21日,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進行司法拍賣了一張游戲王“青眼白龍”游戲限量金卡,該卡片以80元的價格起拍。拍賣開始后僅32分鐘,該卡牌已被網(wǎng)友“抬價”至8732萬余元,隨后該次拍賣被法院“中止”。拍賣平臺對此的解釋是:“拍品與實際競拍價格嚴重不符,可能存在惡意炒作與競價行為?!?/p>
此后發(fā)布的信息顯示,去年競拍的這張“青眼白龍”卡原主人為曾任安徽省滁州市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的張雨杰。他的具體工作是在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窗口接待市民,收取買房托管資金、填寫托管協(xié)議、開具銀行存款憑證和資金托管憑證。經(jīng)調查,他在2016年到2019年3年多時間里,采取收款不入賬、偽造收款事實等方式,陸續(xù)侵吞公款竟達6900多萬元。2020年11月,張雨杰被判處無期徒刑。
“青眼白龍”再上法拍
起拍價為8萬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張雨杰曾擁有的那張“青眼白龍”卡在被叫停后,迄今為止再未出現(xiàn)在司法拍賣平臺上。
但是,另一張“青眼白龍”游戲卡近日現(xiàn)身于司法拍賣平臺。平臺方發(fā)布的信息顯示,該次拍賣由河北省邢臺市任縣人民法院委托進行,起拍價為8萬元,報名參加拍賣需要先支付1.6萬元的保證金。
相關文件顯示,該“游戲王純金青眼白龍”卡屬于原箱原版、證書配件齊全,全球限量500張,該卡牌為500張中編號112號。此外,同批被拍賣的資產(chǎn)還包括一張純銀“青眼白龍”卡和一張鉑金版青眼白龍卡,兩張卡均為800元起拍。
除了青眼白龍卡牌外,同批被拍賣的標的物中還包括多張全球限量卡牌,包括全球限量約150張的“游戲王光道少女YCSW--EN008”卡、“全球限量16張決斗大師duelmaster地區(qū)賽冠軍金卡”,還包括“皇馬限量球衣全新未拆共100件(第13號)”等其他物品。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備注中,三張游戲卡均有“全球限量”的相關提示。對于實物標的,競買人可以申請看樣,但因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法院暫不組織統(tǒng)一看樣。
拍賣時間定在下月
已有8人報名參加
北青報記者從法院發(fā)布的文件中了解到,這次拍賣的標的物原主人為河北邢臺的一名80后農(nóng)民趙某某。法院此前發(fā)布的判決書顯示,趙某某于2016年11月6日借原告韓某某本金3萬元,超過借款期后未能完全歸還本息,因此被韓某某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趙某某給付原告借款本金3萬元及利息。
法院發(fā)布的執(zhí)行裁定書顯示,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趙某某仍未全部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因此申請拍賣趙某某提供的游戲卡牌等。
截至2022年2月23日16時,司法拍賣平臺的信息顯示,已有12941人圍觀了該次拍賣,并有8人報名參加競拍。該次拍賣將于3月12日9時開始。
此外,平臺方面提醒,經(jīng)過競價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反悔不交納尾款的,本次拍賣標的所確定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扣留的保證金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chǎn)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chǎn)相關的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保證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重新拍賣的差價、費用損失的,由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zhí)行。競買人惡意參拍,擾亂拍賣秩序的,本院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等進行處理。
律師提醒
惡意抬價擾亂法拍
嚴重者可追究刑責
北京驊之韜律師事務所金劍南律師認為,當拍品與實際競拍價格嚴重不符,可能存惡意抬價的行為。惡意競拍者嚴重干擾司法拍賣秩序,妨害法院的正常執(zhí)行工作,損害其他正當競買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在網(wǎng)絡司法拍賣程序中,拍賣人參與競價并以最高應價成交的,拍賣合同宣告成立,買賣關系相應成立。此時,買受人有交納尾款的義務,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交納尾款即構成悔拍。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chǎn)的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guī)定,重新拍賣,原競拍人不得參加競買,重新拍賣的價款若低于原拍賣價款,所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等,由原買受人承擔,保證金數(shù)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zhí)行。
對于在司法網(wǎng)拍中惡意抬價,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買受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組文/本報記者 屈暢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