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冀川
1月6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fā)的《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正式發(fā)布,《指引》闡述了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概念內涵、發(fā)展愿景、總體功能、總體架構,從數據流通利用、算力底座、網絡支撐、安全防護等方面指明具體建設方向。
同日,國家數據局召開“加快推進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專題新聞發(fā)布會,國家數據局副局長沈竹林介紹,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將帶動數據流通利用以及網絡、算力、安全等設施的建設和升級。據業(yè)界初步估算,數據基礎設施每年將吸引直接投資約4000億元,帶動未來五年投資規(guī)模約2萬億元。
數據流動量每增加10%
將帶動GDP增長0.2%
《指引》介紹,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是從數據要素價值釋放的角度出發(fā),面向社會提供數據采集、匯聚、傳輸、加工、流通、利用、運營、安全服務的一類新型基礎設施,是集成硬件、軟件、模型算法、標準規(guī)范、機制設計等在內的有機整體。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在國家統籌下,由區(qū)域、行業(yè)、企業(yè)等各類數據基礎設施共同構成。網絡設施、算力設施與國家數據基礎設施緊密相關,并通過迭代升級,不斷支撐數據的流通和利用。
《指引》明確,到2029年,基本建成國家數據基礎設施主體結構,初步形成橫向聯通、縱向貫通、協調有力的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基本格局,構建協同聯動、規(guī)模流通、高效利用、規(guī)范可信的數據流通利用體系,協同構筑數據基礎設施技術和產業(yè)良好生態(tài),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體制機制基本建立。
國家數據局數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司司長杜巍表示,國家數據基礎設施是制度、技術、應用的有效承載,是釋放數據價值的物理依托。研究機構預測,數據流動量每增加10%,將帶動GDP增長0.2%,數據流動對各行業(yè)利潤增長的平均促進率為10%左右。建設和運營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就是為了支撐各地區(qū)、各行業(yè)、各企業(yè)大規(guī)模數據流通利用,推動數據要素價值充分釋放,發(fā)揮海量數據優(yōu)勢和豐富場景優(yōu)勢,為我國發(fā)展新質生產力、建設數字中國提供動力。
加大各類資金支持力度
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杜巍介紹,數據基礎設施的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吨敢酚“l(fā)以后,國家數據基礎設施的建設就有章可循了。為確保各項任務能夠因地制宜、有效落實,未來將重點采取以下措施,推進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
首先,將繼續(xù)支持技術先行先試。2024年,在數場、可信數據空間、數聯網、數據元件、區(qū)塊鏈、隱私保護計算等方向上,部署了先行先試任務,力爭挖掘和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方案和典型實踐。今后兩年,將在此基礎上,以實際應用場景需求為牽引,進一步擴大先行先試范圍,為尋求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最優(yōu)解積累經驗。
其次,將以運營機制創(chuàng)新為突破,激發(fā)“源頭活水”。遵循市場規(guī)律,明確建設、運營、投資等各類主體責任界面,建立健全激勵機制,激活內驅動力,促進央地、政企多方協同,建設好、運營好國家數據基礎設施。
同時,將加大各類資金支持力度。繼續(xù)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國債資金等中央財政性資金對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引導各地區(qū)、各部門在數據基礎設施規(guī)劃布局、資金安排、課題研究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