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哈爾濱11月25日電(曹馬志 記者呂博雄)近日,黑龍江公布了《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明確指出“全省各級行政機關應當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要求各級政府應當切實發(fā)揮政府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中的咨詢服務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同時意見稿明確在2015年12月底,黑龍江省將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意見稿指出:“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幫助協(xié)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把政府法律顧問經(jīng)費納入財政預算,為開展相關工作提供物質保障??h級以上政府辦公、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政府法律顧問相關工作?!?/p>
關于政府法律顧問隊伍的組成情況,意見稿規(guī)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等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h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可以利用本級或者上級政府法律顧問資源開展相關工作??h級以上政府法制機構承擔本級政府法律顧問日常工作,并對本級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為了推進政府法律顧問體系的建設,黑龍江把政府顧問工作作為對各級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意見稿明確要求縣級以上政府要加強對下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作為依法行政考核、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專業(yè)培訓和業(yè)務管理,不斷提高政府法律顧問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以適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