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記者劉藝明 通訊員邱小華)佛山一對情侶以高息為誘餌,通過偽造假房產證給債主抵押的方式,成功騙得270余萬。在法庭上,這對認識了十多年的情侶忽然“翻臉”,男方聲稱假證都是女方所做的,而女方則反駁稱男方全程均有參與。記者昨日從禪城區(qū)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一審以詐騙罪判處何某沖、陳某華二人有期徒刑13年。
2012年3月,楊女士將一間房子出租給何某沖和陳某華(女),用于經營一家公司。多次接洽后,楊女士和何某沖、陳某華二人開始熟絡,并有了共同投資的意愿。眼看時機成熟,何某沖和陳某華便以公司要資金運轉為由,以高息(月息5%)向楊女士借款。何某沖還主動提出將自己位于同濟廣場的一家商鋪房產證交作抵押。
為保險起見,楊女士還拿到房產證“原件”,此后楊女士先后6次借給何某沖兩人約234萬元。不過,何某沖和陳某華還了5個月的月息就沒還款。她后來發(fā)現(xiàn),何某沖他們交給她的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都是假的。她馬上報了警,何某沖和陳某華隨后被抓獲。
據(jù)指控,何某沖和陳某華二人利用假房產證、假汽車登記證、假工程合同等,共詐騙了3人合計人民幣273萬元。
原來,何某沖和陳某華認識超過10年,各自離婚后發(fā)展為情侶。庭審現(xiàn)場,何某沖否認詐騙行為,把責任全部推給陳某華。他辯稱,虛假房產證、汽車登記證均是陳某華獨立制作的,自己事先不知情,僅是包庇了陳某華制造和使用假證并參與了簽合同,充當擔保人的角色。面對情人的無情翻臉,陳某華當場表示,整個詐騙過程何某沖均有參與。
法院調查后發(fā)現(xiàn),何某沖的辯解理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