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物價局了解到,流動人口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延期手續(xù)等不得收取費用,因遺失、損壞等補領居住證只收取15元的工本費。
省物價局核準了省公安廳關于補領和換領居住證工本費的收費標準。各級公安部門對流動人口因遺失、損壞而補領居住證的,按每證15元收取工本費。對流動人口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延期手續(xù)及變更登記信息,不得收取費用。
省物價局要求費用的收費單位需要到同級物價部門申請辦理收費證,按照上述規(guī)定收費,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