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專利案告一段落,雙方在1年多的專利大戰(zhàn)中本來互有勝負,處于劣勢的三星也曾在英國、荷蘭、澳大利亞以及自己的老家韓國進行了反擊并取得一定的勝利。但25日美國上訴法院的判決則讓蘋果完勝三星,蘋果的所有請求都得到批準,而三星所有針對蘋果專利的反擊都被駁回。
三星現在已經是全球500強中排名20位的大公司,10億美元的罰款只是其手機業(yè)務一個月的利潤。但它的遭遇可以說是后發(fā)國家企業(yè)的一個典型案例,足以引起人們的深思。
后來者做大了,就會被盯上
三星公司從六七十年代就涉足電器行業(yè),到八十年代初步擁有研發(fā)能力,到九十年代隨著電子行業(yè)的迅猛發(fā)展,三星也不斷推出新的電子產品,在CPU、存儲器及LCD屏幕上開始擁有相當的優(yōu)勢,然后也開始加強生產自有品牌的產品,如手機、電腦等。但代工一直是三星在電子方面非常重要的一塊業(yè)務。
在IPhone、IPad等蘋果產品中,CPU、內存及顯示屏都由三星生產,一度在蘋果產品的全部成本中占到近三分之一的份額。也正是得益于蘋果的巨額訂單,三星在半導體領域突飛猛進,目前已成為世界第四大半導體廠商。蘋果本身并無任何硬件生產能力,但由于控制了產品鏈的上游,把握著設計、軟件、品牌及市場,完全居于優(yōu)勢地位,利潤的大頭仍然由蘋果取得,從而在今年成為全球有史以來市值最大的公司,全世界目前所有公司的市值加起來也不過是77個蘋果而已。
蘋果素有“蘋果教”的稱呼,雖是戲稱,卻也是實情。自從前CEO喬布斯復出以來,它的產品從設計到功能都獨步業(yè)界,而它的用戶也有極高的忠誠度,唯喬布斯是從,新產品一出就買。IPhone在5年間連推5版,銷售還一路走高,就是明證。在這方面,蘋果是老板,三星只是打工的。雖然生產了IPhone最核心的部件,卻也只能眼看著蘋果拿走高達51%的毛利,甚至在IPad推出時,把價格壓低到讓其他生產廠家完全沒有競爭能力的地步(同時仍然保持著30%的毛利)。
很難想像有如此完善產品鏈的三星,會甘心居于人后。2009年10月,三星就是第一批推出安卓手機的公司,其后不斷推出新品,目前早已經是全世界最大的手機生產商,智能手機出貨量也已經超過蘋果,同時也是目前除蘋果外唯一大規(guī)模盈利的手機公司。因此,它被蘋果盯上一點也不奇怪。
隨著三星自己品牌的智能手機在市場上走紅,蘋果從去年開始坐不住了。但智能手機的設計、功能等方面都達到了一定的高度,再有重大突破很難,也就難以從這兩大“硬招”上打敗對手。所以從去年4月起,蘋果祭起了專利大旗,開始對對手發(fā)動“核打擊”。
在三星之前,智能手機領域除蘋果外來自臺灣地區(qū)的HTC風頭很勁。所以早在去年,蘋果就已經發(fā)動打擊并在去年12月取得勝利,讓HTC多款手機在美國市場禁售,后果就是HTC的業(yè)績一路下滑,至今毫無起色。
專利“核打擊”,無人可以經受
說專利官司是“核打擊”,是因為專利的“個頭”可能很小,但一旦打擊起效,就能讓對手直接跌倒,巨額罰款是小事,直接禁售相關產品才是真正的絕招。大公司也許不至于就此失敗,但小公司大概只能關門了事。
讓我們來看一下此次美國法院認可的蘋果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就是所謂的“圓角矩形”;多點觸控屏上單指滑動、兩指捏合縮放;圖標擺放位置的設計;操作上的反彈,即頁面滾動到頭時自然地反彈一下;諸如此類,甚至包括一項包裝盒的設計專利。這就是以技術和設計見長的蘋果公司提出的指控內容,可以看到,它們有多么的瑣碎。除了頁面到底反彈這個設計之外,也沒有哪一項體現了創(chuàng)新。而針對這些專利,三星公司都提出了相應的反駁,甚至提出了很多技術先例(Prior Art,即出現在專利之前的同樣的技術,如被承認,則專利會被宣布無效),但它們全部被法庭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