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qū)4 團隊游將消失
有網(wǎng)友認為團隊游報價上漲了,“未來自由行將成為主流,團隊游將逐漸退出舞臺。”
攜程旅行網(wǎng)旅游業(yè)務部業(yè)務副總經理何勇認為,相對于自由行,團隊游不需要客人費心費力去挖掘當?shù)芈糜钨Y源,并且從住宿預訂、交通接駁、景區(qū)門票等各方面為游客提供一應俱全的服務,打包預訂的價格也更有優(yōu)勢,它自有發(fā)展的優(yōu)勢和土壤環(huán)境。
除了“純玩”,愈來愈多游客有了衍生服務的需求,比如在度假的同時,順便看看當?shù)卮髮W的環(huán)境,甚至學習禮儀課程等。何勇說,“因此,團隊游勢必不會消失,而是以更具品質化、多樣化、個性化的形態(tài)生存發(fā)展下去。”
■ 追問
境外旅游被騙如何維權?
【地接社違規(guī),組團社擔責】
國家旅游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一些旅游者由于對低價團的本質認識不清,打算自行或通過旅行社解決出境問題,之后在境外參加低價團。他說,與境外旅行社簽訂的旅游合同原則上不受《旅游法》的約束和保護,如果沒有足夠證據(jù)證明境內旅行社有參與、誘導行為,一旦發(fā)生糾紛,無法依據(jù)《旅游法》維權。
經常旅游的朋友知道,在境外的所有游覽項目是由地接社來負責。有人提出,中國的《旅游法》無法約束外國的地接社行為,一旦出國以后,旅行社的行為就沒人管了。
國家旅游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說,《旅游法》明確規(guī)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違約的,由組團社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不論是地接社還是直接提供相關旅游服務的履行輔助人的問題,組團社都要承擔責任。
因此,旅途中發(fā)生的問題,如果不是當時必須解決的,旅游者完全可以回到居住地后找組團社承擔責任。當然,也不排除旅游者可以及時與地接社協(xié)商解決,可以向當?shù)芈糜渭跋嚓P部門投訴解決。不文明行為將及時制止。
隨意刻畫文物將被拘留?
【旅游法沒有處罰條款,據(jù)相關法規(guī)處理】
對于經常發(fā)生的游客在景點文物上隨意刻畫等不文明情況,北京市旅游委副主任安金明介紹,《旅游法》第13條的規(guī)定,就是對旅游者提出了標準和規(guī)范。
安金明說,國內目前對于游客的不文明行為造成后果的,是根據(jù)治安管理法和行政處罰法進行取證、處罰,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可以警告、罰款200到500元,甚至拘留。而在國外,這些行為則受當?shù)胤杉s束。
■ 案例
“低價”游港澳購物貴過團費
去年,58歲的退休職工王女士和愛人在一家保險公司的推薦下,參加了一個為期8天的港澳團體游活動,團費只要每人1280元。在接下來的行程中,每天上午的行程幾乎都是購物,算下來,老兩口此行總共花費了超過6000元。
《旅游法》第三十五條: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抵港旅客在旅游大巴過夜
2013年2月12日,一個深圳赴港澳內地旅行團抵港時,因負責接待的香港旅行社未能安排酒店住宿,30多名團友中的20多人12日晚被迫在旅游大巴上過夜,團友投訴。
《旅游法》第七十條: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導游“持刀”強迫購物
2013年7月4日,一段“北京導游持刀強迫游客購物”的視頻被大量轉發(fā)點擊,網(wǎng)友稱該導游對游客高呼“弄死你”。該事件引起廣泛關注,7月9日,涉事“導游”被警方控制。涉事導游的朋友稱,其當時拿的不是刀,是改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