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3日電 據(jù)日本共同社13日報道,韓國仁川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日本游泳選手富田尚彌被控在2014年9月仁川亞運會上偷竊相機一案。富田在庭上宣讀事先準備的自辯書,稱“偷竊相機一事不屬實”,主張自己無罪。此前,富田曾被韓國方面簡易起訴并繳納罰款。
富田辯稱他對相機不感興趣,也不具備相關知識,不可能像檢方所稱的那樣拆下鏡頭帶走相機。他還稱“自己代表日本隊出場,不可能去做偷竊這種愚蠢行為”。檢方表示將會出示富田行竊現(xiàn)場的監(jiān)控視頻。
富田在開庭前來到偷竊事件發(fā)生現(xiàn)場仁川文鶴游泳館,與律師一同確認了當時的情況。
據(jù)起訴書稱,2014年9月25日的亞運會期間,富田在前往文鶴游泳館為隊友加油時偷竊了放在記者席上的相機。他在接受警方訊問時承認偷竊,隨后被簡易起訴并繳納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000元)的罰款。但他回國后又在11月召開記者會否認偷竊,聲稱是陌生人將相機塞入自己包中,并正式提出申訴。
調(diào)查此案的警方稱,監(jiān)控探頭清楚地拍下了富田的偷竊行為。雖然日本奧委會(JOC)的工作人員也已看過視頻,但收到JOC書面回復的律師認為“JOC方面并未看到(警方所說的)系他所為的決定性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