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鼓樓北郵政儲蓄所
據(jù)中廣網(wǎng)北京8月6日消息(陳俊杰)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23時09分報道,山西省臨汾市郵政局原營銷分局局長助理崔英,授意下屬的多個儲蓄所所長及20多個柜員,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私下從100多名儲戶賬戶里取走7000多萬元存款,借給一個煤老板買煤礦。結果煤老板買礦虧本,7300多萬元打了水漂。
記者近日獲悉,涉案的數(shù)十名人員分別在今年被以挪用公款罪判處6年至緩刑不等的刑罰。而這起案件的主謀崔英一審也被判處無期徒刑。
這起挪用公款的案件發(fā)生在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時間長達兩年半。
臨汾市郵政局營銷分局的局長助理崔英,在兩年多的時間里指使營銷分局下屬8個郵政儲蓄所的所長和柜員,從近百名儲戶的賬戶里偷偷取走了7300多萬元。
直到2007年10月,有儲戶發(fā)現(xiàn)賬戶里是空的,沒有錢了,才報警。
這起案件呢,可以說是起窩案。窩案就是人數(shù)比較眾多,有組織的團體犯罪案件。為什么說它是窩案?因為這起案件涉及了臨汾郵政局營銷分局及其下屬8個儲蓄所的30多名工作人員,而且她們挪用的金額也十分巨大,少的也在100多萬元,多的達到了1000多萬元。
崔英和她的這些下屬取了這么多的存款,儲戶們說,她們根本就不知道錢被取走了。那么崔英這些人為什么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呢?
一個原因是,崔英指使多個下屬分了100多批次取款,而且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從這個賬戶挪錢到那個賬戶,瞞住了急需用錢的儲戶。
我在采訪中得知,最重要的是,她們掌握了儲戶的賬戶、身份證號碼甚至是密碼。因此呢,從程序上看,取走這些錢沒有任何問題,就像取走自己的錢一樣。
這就有另外一個問題了,大家都知道,存取款最重要的就是密碼了。那么崔英是怎么掌握儲戶的密碼呢?
據(jù)一位涉案的儲蓄人員告訴我,這些密碼都是儲戶自己告訴崔英的。因為崔英向外承諾給儲戶們高息,假如存1萬元,在正常利息之外,崔英再給60元到100元。如果存100萬,一個月下來能多拿1萬元。但是作為交換條件,儲戶必須將賬戶和密碼告訴崔英。
有人就說,崔英的這種做法其實是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崔英取走了這么多的錢都干什么用?這是這起案件的關鍵。據(jù)崔英自己供述說,她將這些錢大部分都給了一個叫狄小娃的煤老板買了煤礦。
這個狄小娃是崔英的朋友,2005年的時候他投資買了一個煤礦,但是手頭資金不足,他向崔英提出幫忙解決一部分資金。但是郵政儲蓄在2005年沒有對外發(fā)放貸款的資質,崔英無法從正常程序上幫助狄小娃,于是呢,幾個人就將盯上了儲戶的存款。
崔英通過自己或者是別人,就對外放話高息存款,吸引儲戶存款后,就采用剛才說的方式偷偷取走了存款借給了狄小娃。
崔英本以為投資煤礦肯定會穩(wěn)賺不賠,等狄小娃賺回了錢很快就能把儲戶的錢補上。但是沒有想到,狄小娃買的煤礦是一個黑礦,手續(xù)不全,無法生產(chǎn),投資的錢全都打了水漂。
到了2007年,虧欠的窟窿越來越大,崔英無法補上儲戶的錢,案件就此案發(fā)了。
這起窩案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初陸陸續(xù)續(xù)才宣判,大部分人被判處了緩刑,但是也有部分人員被判處了實刑,三名普通柜員因為分別挪用了1000多萬元,被判處6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崔英本人一審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那么這些被判處緩刑的人員都離開了郵政系統(tǒng),而且被勒令在10年內不能再從事與金融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