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記者從黑龍江省東寧縣公安局獲悉,東寧警方日前依法處理一起涉嫌妨害公務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已于11月27日經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2010年11月21日0時58分,東寧縣公安局綏陽邊防派出所接到哈綏高鐵綏陽工區(qū)經理高煌電話報警:稱有人到其施工區(qū)辦公室打碎窗戶玻璃。11月21日1時20分,綏陽派出所再次接到綏芬河市居民安冬旭電話報警:稱其丈夫蘆洋到哈綏高鐵綏陽工區(qū)索要工程欠款時,與經理高煌發(fā)生口角,被高煌指揮工人打傷。隨后夫妻二人駕車趕到綏陽邊防派出所,要求民警出警調查。接到報警后,派出所認為兩起報警案件系同一起案件,且雙方都報警需要馬上核實。帶班所長劉允東當即責令值班現役民警滿德明、張春雷和士官劉凱駕車出警,由報警人駕車在前帶路。民警到達現場后,沒有找到高煌,準備返回時,警車及報案人駕駛的車輛被一輛勾機擋住,大約70余名工人持棍棒、鐵鍬等工具將警車圍住,并將民警拽下警車進行毆打,后又將民警拖進辦公室,士官劉凱乘機跑出,工人們對兩名民警進行搜身,并將民警放在車里的警棍、頭盔等警用裝備搜出并扣留。約20分鐘后,派出所所長劉允東、副所長常雪松聞訊后駕車趕到,工人又上前將副所長常雪松按倒在地,經多方解釋后才將他放開。派出所所長劉允東對他們進行努力勸說后,他們才同意將先期扣留的兩名民警放出。但當被扣民警要離開時,有幾個人逼民警手持警棍,做出用警棍砸玻璃的姿勢來拍照,民警沒有服從。該工地扣押民警直至21日早6時許才將民警放行。
在此次暴力抗法事件中,東寧縣公安局綏陽派出所兩位民警及士官的外衣均被撕破,身上均有多處外傷,特別是民警張春雷眼鏡被打壞,左眼受傷,眼底出血,張春雷身上的3200元人民幣、一部手機被拿走。經事后清點民警隨身隨車攜帶的一些警用器材被搶走,分別是七根膠皮警棍、一部現場執(zhí)法記錄儀(數碼鷹)、一件防刺背心、一件防彈背心、二件鋼盔、一部車載探照燈。報案人安冬旭夫婦駕駛的路虎吉普車的三條輪胎被刺破,后風擋玻璃及倒車鏡被砸碎,車身多處被硬物刺穿。
“11.21”案件發(fā)生后,經東寧縣公安局全力工作,現已查明:2010年11月20日23時許,綏芬河市居民蘆洋到哈綏高鐵綏陽隧道處找高煌,因要帳問題發(fā)生口角,蘆洋被高煌手下工人楊虎剛等人打傷頭部,蘆洋用酒瓶將高煌辦公室玻璃打碎后逃走。接著高煌和蘆洋雙方先后報警,高煌認為蘆洋會找人來報復,于是讓手下工人楊秀發(fā)和其外甥高曉波通知工人準備工具打仗,并告之工人凡是來的人都要堵住使勁打,就是警察來了也要打。11月21日2時許,綏陽派出所民警帶領蘆洋夫婦,來到工地找高煌調查案件情況時,高便躲藏起來。民警和報警人駕車準備離去時,工地工人李鵬安排工地司機武玉寶用鉤機將道路封堵,高煌縱容并指使工人楊秀發(fā)伙同高曉波、李鵬等人帶領70余名工人圍堵民警車輛。報案人蘆洋夫婦看到工地人多,便棄車躲藏起來。楊秀發(fā)等人將三名民警拽下車進行毆打。之后楊秀發(fā)等人將二名受傷民警拖到辦公室,并指使施工隊3名保安人員訊問民警,還逼迫民警偽裝手持警棍砸玻璃的姿勢,讓工人李鵬拍照。這期間高煌、高曉波竄至報案人蘆洋駕駛的路虎吉普車旁,用石頭將后風擋玻璃砸碎。綏陽派出所所長劉允東、副所長常雪松,接到從現場跑出來的士官劉凱的求助電話后,立即駕車趕到現場,經長時間協調,直至21日早6時才將被打傷民警放回。為了逃避法律制裁,11月21日和22日,高煌伙同工區(qū)區(qū)長劉德本等人先后兩次召集參與打仗人員開會,訂立攻守同盟,妨礙公安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