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人說,會所經(jīng)營了半年多,“相親”成功率很高。“大都是在校的大學生,再就是做什么金融證券的小姑娘。
中年“富豪”和記者交流一個半小時
12月14日中午,經(jīng)過前期大量的“臥底”工作,會所中間人將女記者介紹給一位“條件很好”的“富豪”,并讓記者和他通話。電話中記者與對方約定在工人文化宮前面見面。當日13時30分許,記者先到了工人文化宮。等了10分鐘后,一位40來歲身著羽絨服的提包中年男子,前來赴約。
當記者詢問他是否如介紹里所說的是某集團公司的老總時,他并沒有明確說明,只表示他知道這個“宜豐私人會所”,是通過一個朋友介紹的。他表示,自己不是單身,但拒談家室,自己也不是會所的會員,是一個朋友得知他想找女伴,把他介紹過來的。交給會所1000元錢后,他已在私人會所的安排下,陸續(xù)見過幾名女孩,但是都不符合他的標準。
當日,女記者和“羽絨服男”大概交流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期間男子聊了很多,但沒有具體透露自己的身份,從交流中看出,男子對記者很滿意,因為他說如果見了不合適的就直接不多談了。羽絨服男”表示,這樣的會所不值得信任,原因是,有錢的富豪不可能通過這樣的方式結交女友,再者就是誰也不可能將自己的資產(chǎn)明確地告訴別人,
在離開餐廳時,男子很警覺,不停向后張望。此后,記者又接到會所中間人的短信,詢問記者對這位“集團高管”的印象和想法,回訪這次相親是否成功。
“相親”只是輔業(yè)
記者根據(jù)“李小姐”的電話查詢到,這家“長春宜豐私人會所”不但對外招聘“美女”與富豪相親,還發(fā)布廣告可以做“婚姻調(diào)查、商務調(diào)查、專業(yè)找人、競爭情報調(diào)查、特殊調(diào)查”,與此同時,還發(fā)布廣告,“無論你是企業(yè)領導還是政府官員,只要你想包養(yǎng)個漂亮的美女大學生就聯(lián)系我吧,保證準成,都是大專以上學歷,保證在校大學生,素質(zhì)高、有涵養(yǎng)”。
記者在與“長春宜豐私人會所”中間人聯(lián)系時,中間人拒絕見面,稱介紹“包養(yǎng)情人”業(yè)務也是附帶開展的,公司真正的業(yè)務是做擔保貸款的,公司在上海路省政務大廳附近有門面房。
涉嫌介紹、組織賣淫
“長春宜豐私人會所”中間人給“富豪”牽線搭橋介紹“小三”是否合法?記者采訪了法律界人士。
吉林法徽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德明律師表示,這場“相親會”就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且是以牟利為目的,應屬于介紹性交易、暗娼的范疇。“肯定是違法,不但破壞婚姻家庭,還破壞社會管理秩序。在道德層面也應當受到譴責。這種形式的破壞性可能誘發(fā)其他形式的犯罪,可能令社會矛盾更嚴重,比公開的賣淫場所更惡劣,應該堅決取締。”邱德明說。 (搜狐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