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參加陜西省2011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考的考生注意了,我省將對筆試成績均低于最低分數(shù)形成的空缺職位和經過面試資格復審后形成的空缺職位進行調劑,凡符合條件的考生可自愿申請。
申請需要啥條件?
單科成績?yōu)榱憧忌荒苌陥笳{劑
凡參加陜西省2011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規(guī)定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但未進入原報職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中符合職位條件的人員可以自愿報名參加調劑(調劑職位見附表)。
調劑時,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和要求:
■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單科成績?yōu)榱愕目忌荒苌陥笳{劑;
■在資格復審或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中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申報資格條件相同的調劑職位;
■參加調劑的考生只能申報一個調劑職位。
如何調劑?
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資格
考生根據(jù)公布的調劑職位及所要求的資格條件,采取自愿報名,資格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并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的方式進行。具體辦法是:
市區(qū)級空缺職位,先在報考本市區(qū)級職位,且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進行調劑;調劑后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可在報考本市區(qū)縣鄉(xiāng)(鎮(zhèn))職位,且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級空缺職位,先在報考本縣(區(qū))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進行調劑;調劑后未達到1∶3面試比例(寶雞市麟游縣、延安市延川縣是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面試比例為1∶2)的,可在報考本市其他縣(區(qū))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考生如何申請調劑?
以電話形式與報考單位取得聯(lián)系
2011年6月7日8時至6月8日12時,符合擬調劑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等資格條件且自愿參加調劑的考生,以電話形式與報考單位取得聯(lián)系,向資格審核單位提交調劑申請(傳真)和個人相關信息(含聯(lián)系方式)。有條件的考生可直接到資格審查單位提交調劑申請和個人信息。
2011年6月8日12時至18時,各資格審查單位根據(jù)調劑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申請調劑考生進行審查。具體方法是,先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按1:3的面試比例(寶雞市麟游縣、延安市延川縣是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面試比例為1∶2)進行資格復審。出現(xiàn)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調劑審查合格的人數(shù)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人數(shù)后,資格審查單位不再對其他申請調劑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調劑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調劑考生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調劑結束后仍空缺的職位,不再進行二次調劑。(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