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抄襲他人學術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在高校屢有發(fā)生。為加強我省高校學術道德建設,省教育廳日前就《陜西高等學校學術道德建設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了學術不端的9種行為。
專家調查組獨立取證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我省首個關于高校學術道德建設的實施細則,之前學術不端主要由各高校來監(jiān)督、管理。該細則適用于從事高校教育教學活動和學術研究的所有教師、專職科研人員和學生等。
接到學術不端的舉報后,高校學術道德建設領導小組應在5個法定工作日內,會同學術委員會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調查組,開展獨立調查取證,若當事人對調查結論有異議,可在30日內提出申訴。
對學術不端的調查結果,高校應及時在校內及學校網(wǎng)站公示。對重大學術問題的事實和處理結果,要及時公開。
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
對查實的學術不端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高校將給予學術不端當事人警告,取消申報項目或申報資格,取消所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等;情節(jié)嚴重的,將解除職務聘任、停止招研究生,撤銷職稱、職務、學位等,直至開除公職等;觸犯國家法律的,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發(fā)生重大學術道德失范和學術風氣不正的高校,也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若惡意或不負責任地舉報,對舉報人,也將進行嚴肅的教育、警示、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細則要求,高校要建立科研誠信檔案,將科研誠信納入教師和科研人員的年度考核。
看完該細則后,西安交大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黨委副書記馬曉彬說,這次的細則操作性很強。針對細則規(guī)定的“調查取證”環(huán)節(jié),馬曉彬建議,應多發(fā)揮學術委員會的作用,因為對學術問題他們更加專業(yè),而高校學術道德建設領導小組承擔組織調查、公布結果等工作即可。
一稿多投也屬學術不端
細則明確9種學術不端行為:
(一)抄襲、剽竊、侵吞、篡改他人學術成果;
(二)偷換署名或改動署名順序,或將合作研究成果以個人署名發(fā)表;
(三)提供虛假的學術成果、證書,偽造不實的專家鑒定意見或其他證明學術能力的材料;
(四)偽造或者篡改試驗數(shù)據(jù)、結果、文獻或統(tǒng)計資料,捏造事實;
(五)一稿多投重復發(fā)表,或將已有成果改頭換面多次發(fā)表;
(六)偽造注釋;
(七)未參加創(chuàng)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八)未經(jīng)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九)其他違背學術道德準則的行為與表現(xiàn)。
征求意見截止11月24日,如有異議,可向省教育廳反映,電話029-88668673,郵 箱 jytkyc08@126。細則原文請登錄省教育廳官方網(wǎng)站(.snedu.gov)“公示公告”欄目查詢。(華商網(wǎng)-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