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給逝者買一塊墓地需要多少錢?近日出現(xiàn)在寶雞的一塊買地券顯示是“九萬貫”。這個相當于當時宰相25年俸祿的價位不可不謂是“天價”。而買地券的收藏者、民間學者楊寶祥經過研究稱,“九萬貫”很有可能只是個虛數(shù),表示對逝者的尊崇與敬意,實際流通不以此為依據(jù),是當時葬俗的一種表現(xiàn)。
現(xiàn)供職于寶雞市陳倉區(qū)千渭街道辦事處的楊寶祥是一個收藏愛好者。他對自己收藏的買地券愛不釋手。這塊買地券是北宋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的,券文刻寫在一塊陶磚上,一行順書,一行倒書,包含獨特的葬俗文化。細讀上面所載的文字,可以獲知,墓主人為“眉縣界太白”人,所購買墳地價格為“九萬貫”。券文告誡在墓主人安葬后,(他人)不得“侵奪”并要“避千里之外”,以達到“安魂定”的目的。正方體磚石的側面刻有落款“宣和元年歲次己亥七月廿八記”的字樣。
“九萬貫”究竟是個什么概念,在當時又有幾人能有如此購買力,楊寶祥說:“北宋年間,一個宰相每月的月俸約為300貫,一年為3600貫,九萬貫就是一個宰相25年的俸祿。”宰相都要25年不吃不喝才能攢夠這筆錢,老百姓只能望塵莫及。
經過翻閱資料,楊寶祥推斷,如此價格只是一個虛數(shù),不一定是當時的土地價格,只是為了表明該地已屬于墓主人而已,“是民間葬俗的需要”。我國自古就有厚葬之風,雖然在墓主人家屬看來,墓地所有權和價值只在冥世具有意義,但其面積、所用之錢的無限擴大化,表示了對墓主人擁有墓地權利的尊重,同時也顯示了為墓主人置辦喪事的隆重程度。
楊寶祥稱,這塊記載“天價”墓地的買地券,對研究寶雞及我省關中地區(qū)古代喪葬習俗、民間契約和地名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買地券是由買地契約演變而來的。從東漢到明清時期,歷代皆有。買地券的材質因時代不同而有變化,有鉛質、玉質、石質、陶質,甚至還有鐵質。(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