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成功學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腎癌去世。病逝前,她決定捐獻自己的眼角膜和遺體,用于醫(yī)學研究。如今,這名21歲的女孩已經離開人世一個多月,但是她自愿捐獻的遺體至今沒找到合適的接受單位。
是什么阻擋了這次遺體捐獻的進程?
家屬:“捐獻者連個單獨的墓穴都沒有?”
4月9日6時21分,患腎癌的21歲女生李翠安靜地走了。
據(jù)同學張千回憶,今年1月,李翠開始腰疼,起初她還扛著,到校醫(yī)院買點止疼片吃,但是病情逐步惡化,需要同學攙扶著才能從宿舍到教室、餐廳等地方。3月出現(xiàn)便血,她再也扛不住了,才告訴了家人。
3月9日,拿著河南省人民醫(yī)院的確診書“左腎腎癌合并雙肺轉移,已到中晚期”,李翠的家人無論如何也無法相信這個事實。
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時間,這個堅強的女孩曾對家人說:“如果沒我了,把我的器官捐獻了吧,用作醫(yī)學研究。”
這是李翠最后的愿望了。李翠的叔叔李志勇說,“我們家屬一定要完成她的遺愿,讓她走得安心一些。”
李翠就醫(yī)的河南省人民醫(yī)院介入科主治醫(yī)師曹廣劭告訴記者,李翠本來已在網(wǎng)上登記要捐獻全部的身體器官,可由于癌細胞擴散,凡是帶有血管的器官都不能進行移植,只有眼角膜可以使用。“聽到李翠要捐獻眼角膜,我們科室的醫(yī)護人員都很感動,醫(yī)院也盡最大的可能減免她的醫(yī)療費。”
4月9日上午,醫(yī)護人員取下李翠的眼角膜后,向她的遺體鞠躬致敬。遵循翠翠生前的遺愿,家人聯(lián)系醫(yī)療機構,把她的遺體捐出用于醫(yī)療研究。
“在李翠走之前,我們家屬給河南省紅十字會志愿捐獻遺體中心打過兩次電話”。李志勇回憶,“一次是4月4日,給遺體捐獻中心打電話要相關表格;第二次是4月9日還是打電話希望要到表格,盡快捐獻。”
李志勇告訴記者:“4月10日,河南省紅十字會志愿捐獻遺體中心工作人員第一次來到現(xiàn)場,首先責備我們,‘你們家屬要捐獻遺體,為什么不直接和我們取得聯(lián)系,還要通過醫(yī)院眼科大夫?’”
“我手機上的通話記錄可以隨便查,清明節(jié)前夕,我們就已經開始聯(lián)系捐獻事宜。”李志勇說,“可河南省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說‘我們很忙’。”
“之后他們又告訴我們,等11號追悼會再帶著相關表格和材料過來一次,完善相關手續(xù),等追悼會結束后直接把遺體一起帶走。”李志勇說,“我當時就問他們,遺體拉走后,用于醫(yī)學研究,兩年后如何處置?省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就說‘遺體拉到殯儀館,集體火化,火化后,如果家屬要骨灰的話,可以來認領掩埋;不要骨灰的話,就由我們集體掩埋’。”
“捐獻者連個單獨的墓穴都沒有?我們堅決不同意集體掩埋,中國人都講究入土為安,捐獻遺體的人,也是無名英雄,理應受到尊重。哪怕是很小的地方單獨安放她的骨灰,我們以后也有一個憑吊的地方。”李志勇說。
“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說,1985年以來,從來沒有如此規(guī)定”。李志勇說,“后來,我們家屬才知道,他們把尸源稱為‘市場’,我們自以為做了一件善事,卻誤入了一個‘市場’。”
記者致電河南省紅十字會志愿捐獻遺體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1985年以來,對個人尸體單獨掩埋沒有規(guī)定。原則上,兩年后通知家屬領走骨灰,若不愿意的話,我們就集體混合掩埋在新鄭福壽園。我們會在志愿捐獻第二年,將捐獻者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每年清明節(jié)會組織捐獻者的直系親屬前去憑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