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數據資源也要像土地、人力等要素資源一樣進行登記了。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近日印發(fā)《公共數據資源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旨在形成全國一體化的公共數據資源登記體系,為建立公共數據資源底賬、提高公共數據資源可用性奠定基礎,加快構建全國公共數據資源“一本賬”。
管理辦法確定了登記主體的范圍,以及登記機構的基本條件。登記什么?管理辦法要求對納入授權運營范圍的公共數據資源進行登記,鼓勵對未納入授權運營范圍的公共數據資源進行登記。怎么登記?管理辦法規(guī)定登記工作按照申請、受理、形式審核、公示、賦碼等程序開展,明確首次登記、變更登記、更正登記、注銷登記等登記申請類型,以及登記材料提交與審核要求。
如何加強登記管理?管理辦法提出建設國家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平臺,實現與各省級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平臺對接。國家數據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平臺重點支持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中央企業(yè)的公共數據資源登記業(yè)務開展。省級平臺重點支持本轄區(qū)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工作。同時制定全國統(tǒng)一的登記結果編碼規(guī)則,統(tǒng)一賦碼,實現登記信息的互聯(lián)互通。(記者嚴賦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