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方鳴 建民 山劍)“多行不義必自斃”,一直冒充老板行騙且屢屢得手的夏某,卻萬萬沒有想到在第九次作案時翻了把,選擇作案的對象竟然會是警察,不但“生意”未成,而且還“賠”了個精光,把自己賠進了監(jiān)墻。
2010年8月,山陽縣公安局照川派出所,相繼接到數(shù)名群眾,關于自己被一自稱某礬礦老板之子、且承包某鐵礦的小老板“沈濤”騙取現(xiàn)金的報警。雖然小額詐騙,但群眾利益無小事。接到報警后,所長孔健在第一時間開展調(diào)查走訪的同時,及時將案情報告縣局,副縣長、公安局長喬鳳鳴、主管刑偵副局長楊和平,立即指令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陳猛帶領刑警楊濤協(xié)助偵破這一系列詐騙案件。8月31日,照川派出所一民警接到一個自稱某某老板“沈濤”的電話自稱:自己手上有工程,如果誠心想干可以約見。9月1日,根據(jù)“沈濤”約定的見面地點,專案民警喬裝承包工程,精心安排,將正在漫川一活動室麻將賭博的“沈濤”擒獲。經(jīng)初步審查,自稱小老板的“沈濤”,原名夏光進,現(xiàn)年31歲,家住山陽縣中村鎮(zhèn)王家碥村,長期游手好閑,不務正業(yè),有地不種,有家不顧,妻離他鄉(xiāng)。該夏于今年1月在中村某礬礦打了一個月工,對礦老板家庭情況略知一二。據(jù)此,該夏便以某礦老板之子且系某鐵礦小老板的身份,以許諾可以高薪到其礦上打工或承包工程為誘惑,以租車忘了帶錢需要借款為由,以小額借款容易得手為伎倆,自今年3月份以來,先后流竄本縣照川、石佛、漫川等地,騙吃、騙喝、騙錢,每次詐騙金額200元至1000余元不等,共計作案9次,詐騙人民幣5500余元,所得錢物全部用于吃喝賭博。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光進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