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警方提請檢察院逮捕未獲批準
“開車門撞死人”乘客被釋放
本報訊(記者郭玉紅)來蘭務工的山西小伙趙繼鵬怎么也沒想到,因為他打開出租車門的一剎那“不是時候”,竟導致了一起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自己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留。
對于該起備受關注的交通肇事案件,當事方就事故責任認定爭執(zhí)不下,法律界也展開了一場罪與非罪的討論,本報“說法”欄目也曾對此案給予了高度關注。5月11日記者獲悉,因乘客趙繼鵬犯罪情節(jié)輕微,安寧區(qū)檢察院決定對其不批準逮捕,安寧公安分局已于5月10日對趙繼鵬解除強制措施,予以釋放。
5月12日下午,趙繼鵬向記者“宣讀”釋放證明時,輕松、喜悅之情溢于言表。他很高興自己被“無罪釋放”,但對釋放的理由不甚明了,只是略有遺憾地表示“交警隊不讓我離開蘭州,要隨時接受詢問”。主辦該案的安寧交警大隊事故處理股胡浩警官告訴記者,釋放趙繼鵬是基于安寧區(qū)檢察院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原因系趙繼鵬犯罪情節(jié)輕微,無逮捕必要。目前,安寧交警大隊正在研究對趙繼鵬采取何種強制措施,因此,趙繼鵬不得離開蘭州,必須隨時到案。
事件回放——
今年2月23日下午4時許,28歲的山西小伙趙繼鵬和妻子張某及一位朋友在安寧區(qū)劉家堡乘出租車前往汽車西站。而在蘭州打工的26歲臨潭小伙丁某當天開著朋友的助力車準備到市區(qū)辦事。丁某騎的車和趙繼鵬乘坐的出租車分別在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前后相隔不遠同向而行。當出租車行至亂莊村地段時,趙繼鵬有事需提前下車。司機遂將車子從綠化帶之間的斷口處穿過,車身微斜停在非機動車道上。當趙繼鵬剛打開車門之時,丁某駕車駛過此地徑直撞向車門。只聽“砰”的一聲巨響,丁某飛出十多米遠,跌落在地不省人事。后丁某被送往蘭石醫(yī)院救治,但終因頭部重傷搶救無效于3月6日身亡。
3月5日,安寧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責任結論,認定趙繼鵬負有主要責任,駕駛員柴某和受害人丁某承擔次要責任。4月9日下午,趙繼鵬被傳喚到交警隊后,當即被予以收押。隨后,趙繼鵬和丁某家人對該認定結果提出異議,先后向安寧交警大隊的上級單位、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遞交復核申請。趙繼鵬對刑事拘留決定一并提出異議。4月16日,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定案會,對該起交通事故進行復核后作出了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結論。與此同時,安寧交警大隊對趙繼鵬的拘留期限申請延長了30日。偵查終結后,安寧警方依法向安寧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請對趙繼鵬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