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ㄖ行戮W(wǎng))最高人民法院12日正式公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這一將于13日施行的司法解釋針對當今社會婚姻家庭糾紛中的主要問題為人民法院提供了裁判依據(jù)。
民政部今年剛發(fā)布的報告顯示,從近五年情況看,離婚人數(shù)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為7%,2010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xù)的有267.8萬對。逐漸攀升的離婚率也帶來了不少問題。
婚前貸款買的房婚后配偶有份兒嗎?親子關系訴訟中當事人拒絕鑒定怎么辦?父母為子女結(jié)婚買的房,會成為兒媳婦或女婿的財產(chǎn)嗎?……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孫軍工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杜萬華對這些問題做了詳細解答。
婚姻財產(chǎn)糾紛問題“與時俱進”
問:這次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已經(jīng)是第三次了,為何在這個時候又出臺一個司法解釋?
答: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施行后,針對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4日出臺了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針對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審判實踐中急需解決的問題作出解釋,包括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處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中止探望權的主體資格、子女撫養(yǎng)費、離婚損害賠償?shù)葐栴}。
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出臺了解釋(二),主要針對彩禮應否返還、夫妻債務處理、住房公積金及知識產(chǎn)權收益等款項的認定、軍人的復員費及自主擇業(yè)費的處理等問題,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裁判依據(jù)。
2008年以來,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共計1286437件,2009年為1341029件,2010年為1374136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案件中相對集中反映出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chǎn)、親子鑒定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亟須進一步明確法律適用標準。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啟動了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起草工作。經(jīng)過充分論證后,經(jīng)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