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越合同詐騙案發(fā)回重審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市高院認為該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昨天上午,著名音樂人蘇越合同詐騙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并據此發(fā)回重審。在一審判決中,蘇越被判無期徒刑。對于二審的結果,前來旁聽的蘇越愛人安雯稱表示震驚。
現場
宣判前后安雯情緒兩重天
微博談心情
不改判就出家
蘇越案定于昨天上午9點半在市高院宣判。9點左右,安雯在姐姐和律師的陪同下來到法院,站在角落里等待法院開門后進行安檢。身穿黑白條紋連衣裙的安雯,面色蒼白,眼圈有些紅腫,脖子上圍著一條彩色絲巾。
安雯是87版《紅樓夢》“晴雯”的扮演者,也是蘇越的愛人,與蘇越相戀23年多。據了解,在蘇越一審獲刑的第二天,安雯開通了自己微博。
5月29日,安雯在微博上說:“昨天下午接到法院通知,31號上午九點蘇越二審宣判。我的心啊撕裂著跳動。我哭啊,不能自拔地哭!……31號!到底會是怎樣的一個回答給我?我真是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了!我只好喝酒。喝酒。改判,我會遵守承諾!繼續(xù)掙錢替他還債。不改判,我便剃發(fā)出家!”
進入法庭前
情緒失控失聲痛哭
在等待期間,安雯簡短地接受了多家電視臺以及報紙等媒體的采訪。安雯說自己一直在幫助蘇越籌款還債,已經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了。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安雯邊說邊從包里掏出了一張法院收據出示給在場的媒體,收據上記錄的數額是100萬元。“這是3月7日我打給法院的錢款”,安雯說,這些錢用作替蘇越賠償詐騙案的被害人。據了解,今年3月,安雯書稿《一個人的日子》出版,這100萬元是她的稿酬。
采訪中,法院書記員前來,準備將安雯接入法庭。安雯的情緒突然激動起來,她像個不成熟的孩子一般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撒嬌似的哭喊著對書記員說:“如果能改判,我就不見他(蘇越)了。如果不改判,我就進去最后見他一面,以后再也不見他了。”話音未落,安雯便失聲痛哭。隨后,書記員讓安雯穩(wěn)定情緒,并跟她進入法庭。
走出法庭后
稱對結果表示震驚
上午9點50分,安雯等人從法院走出,再次出現在媒體的鏡頭前。
此時的安雯面色凝重,雙目低垂,她姐姐在一旁,用手臂摟著她,嘴里還輕聲安慰著什么。這樣的表現,令守候在外的媒體紛紛猜測“估計是維持了”。隨后,媒體記者一擁而上:“安雯,二審結果如何,維持了嗎?對于結果,你怎么看?”
然而蘇越的代理律師對媒體宣讀的二審結果,卻著實令在場的人大吃一驚。律師李維強手拿司法文書口中念道:“北京市高院認為,一審法院判決認定原審被告人蘇越犯合同詐騙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據此撤銷二中院的刑事判決,將本案發(fā)回二中院重新審理。”
在媒體記者的一陣驚訝聲中,安雯眼含熱淚,朝著所有媒體深深地鞠了一躬“太感激了!”隨后,她拒絕了媒體的提問,快步走向自己的車。路上,安雯嘴里嘟囔著,“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審判決的說法等于否定了一審的認定”。在打開車門準備進入車內前,安雯轉頭表達了她對該結果的看法:“太震驚了,我出乎意料,這意味著一切證據、審判都要重新開始!法律應該是嚴謹的,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