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雨衣大盜”王淵搶銀行案,19日偵結(jié),認(rèn)定他犯下3起搶案并殺死1名保全員,依強盜故意殺人等罪起訴,并建請法院若王淵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應(yīng)處極刑。
王淵目前在押,預(yù)計20日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同案被告、以20萬元(新臺幣 下同)具保停押的女友林香蘭,則被依洗錢罪嫌起訴。
檢方公布的起訴書指出,王淵犯下今年3月的臺企銀搶案,得手1250萬元,日前起獲1000多萬元。檢警透過DNA鑒定、彈道比對,確定王淵涉及今年3月間臺企銀搶案、2005年臺企銀及96年合庫衛(wèi)豐運鈔車3起搶案,得手逾4000萬元。
檢察官也建請法院,若王淵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并獲得對方原諒,則應(yīng)量處無期徒刑。(中國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