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因微信交友引發(fā)的盜竊案件。
今年4月,28歲的石某通過騰訊微信認識了正在讀大學的90后女生朱某。
石某是山西人,大學畢業(yè),在杭州某通信城上班。
他財大氣粗地對朱某說,自己是辦企業(yè)的,應酬很多,和老婆沒什么感情,想包養(yǎng)一女子。
朱某相信了,主動投入懷抱。兩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晚上,石某和朱某一起來到某快捷酒店,“順理成章”發(fā)生了一切。
石某其實只是個屌絲,只想過把癮,他哄騙朱某先去洗澡,趁機離開。轉身時,看到朱某放在桌上的蘋果手機還值點錢,就順手牽走。
還沉浸在興奮中的朱某,發(fā)現(xiàn)男人和手機一同消失,如夢初醒,報警。
在偵查和庭審中,石某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微信是一款交友軟件,這個虛擬世界充滿自由和蠱惑。石某的微信名叫“夢中幽靈”。朱某的經歷也確實猶如噩夢一場。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石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浙江在線-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