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實話實說 婚前杜絕隱患
《婚姻法》總則中有一條規(guī)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這也是夫妻間知情權的一個基礎。楊曉林律師分析說,“一般情況下,整容、情史這些事對多數(shù)人來說確屬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但夫妻身份具有特殊性,某些方面“隱私”知情權具有現(xiàn)實意義。”
楊律師說:“整容、情史和性取向這些敏感的字眼既可能影響到人們結婚意愿的取舍,更有可能影響到婚后感情的維系和婚姻生活質量。隱私權和知情權的沖突是婚姻的現(xiàn)實尷尬。”但從對婚姻的慎重和對相互負責的角度出發(fā),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事先讓對方知悉這些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將一切可能的隱患杜絕在婚前。(綜合央廣、北京晚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