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點,剛從夜宵攤上下來的你,接到剛分別的女網(wǎng)友的電話,讓你上她家接著喝,喝完后還同意你在她家睡。這意味著什么?桃江青年小汪(化名)以為這是性暗示,遂與女網(wǎng)友發(fā)生性關系。但女孩稱這是強奸。
深夜飲酒沒盡興
小汪今年26歲,在五一大道的某停車場做保安。 今年5月,小汪在網(wǎng)上認識了一名叫小欣(化名)的女老鄉(xiāng)。
6月30日凌晨1點,小欣請客在朝陽路吃夜宵并提出喝白酒。一頓酒喝到凌晨3點,兩人分手,各自回家。
可剛到家,小汪就接到了小欣的電話:“要不要出來繼續(xù)喝?”小欣的聲音醉意迷離。小汪立刻轉身出門打的趕到小欣家附近。
當時已是凌晨4點,夜市已散場。于是,小汪建議小欣買點酒和吃的,去她家續(xù)攤。“她點頭同意了。”
小欣的男友平時在外面忙,不?;貋碜 .斖韮扇嗽谛⌒赖淖庾》績?nèi),一人喝了1瓶烈性白酒。凌晨5點,小汪試探小欣,能不能在她床上睡一下,待會兒去上班。女孩同意了。
酒后亂性終報警
“我當時燥熱得厲害。我認為她深夜喊我喝酒,又讓我睡她的床,都是強烈的性暗示。”小汪說,趁小欣熟睡,他與她發(fā)生了性關系。
小欣驚醒過來想反抗,但手腳都被小汪壓住了。“她說我不能這樣對待她,讓我住手??晌耶敃r以為這是女孩的矜持。”
15分鐘后,小汪起身準備離去。此時門開了,小欣的男朋友回來了。 錯愕之間,兩個男人都沒有說話。男友進屋收拾行李,小汪出門離開。男友收拾行李后也離開,小欣攔住他稱自己被強奸,并打電話報警。
今日上午,小汪被長沙芙蓉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