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點半,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6·22上?;S殺人案”。
法庭上嫌犯范杰明稱,2013年6月22日17時許,因與同事張某發(fā)生爭執(zhí),一時泄憤之下殺害張某。殺害張某后,范杰明開車逃至前妻在周浦的家中,并取出私藏在家中的槍支彈藥。在取得槍械后,范明杰計劃劫持一輛黑車逃跑。當(dāng)晚范杰明乘坐黑車行駛至滬南公路時,使用槍支嚇唬黑車司機,遭到司機卞某反抗,范杰明開槍將其殺死。
范杰明供述,自己在殺害黑車司機后非常害怕,但是已經(jīng)起了殺心,想著“殺一個人也是殺,殺兩個人也是殺”,干脆返回工廠殺人。范明杰因擔(dān)心一支槍不夠,于是逃至浦東某部隊營房門口,槍殺一名哨兵,另致一名哨兵受重傷,并搶劫一支沖鋒槍。
當(dāng)晚23時許,他回到工廠后,在工廠大門口遇到李致中等人,便開槍殺害李致中等3人、擊傷2人,進入廠區(qū)后又射傷一名民警。范杰明供述,在工廠開槍時,由于民警身著便衣,并不知道自己開槍打的是民警。在打傷民警后,范杰明被制服,一天之內(nèi)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傷。(記者 蕭輝 實習(xí)生 鄭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