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劉方健)鎮(zhèn)安縣通過大會反饋、問題移交、壓力傳導措施反饋巡察情況,實現了群眾關切與被巡察單位的有效傳達、良性互動,增強了巡察工作的嚴肅性和實效性。2017年以來,縣委二輪巡察共向13個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168個,發(fā)現問題線索111個,有效發(fā)揮了巡察利劍作用。
鎮(zhèn)安縣委把情況反饋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步驟,牢牢抓住巡察反饋的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關鍵環(huán)節(jié),層層遞進、步步深入,“三步聯(lián)動”抓好巡察反饋工作。一是反饋前準備充分。巡察集中進駐結束后,各巡察組對相關情況梳理歸類、綜合研判,認真撰寫總體情況、問題線索、個別談話等三個報告,先后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五人小組”匯報,縣委巡察辦根據各方面意見反復修改,形成向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的反饋意見,為巡察反饋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二是反饋中嚴格程序。按照分組實施、分層反饋的辦法,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一名領導與巡察組一同參與反饋工作。首先單獨向黨委(黨組)書記反饋情況;其次召開巡察反饋大會,向黨委(黨組)反饋情況,由巡察組組長反饋問題,相關領導提出整改要求、傳導從嚴治黨壓力,會后與黨委(黨組)書記面對面移交問題。三是反饋后強化監(jiān)管。要求反饋會后被巡察單位一周內制定好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時限和責任人,兩個月內必須整改到位,縣委巡察辦對整改情況開展督查,對拒不整改、行動不力的將追究責任,防止整改工作搞變通、做樣子、走形式。